福建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等6家單位日前聯合出臺《關於實施福建省高等學校創新能力提升計劃的意見》,指出大力推進高校之間、高校與科研院所、行業企業、地方政府的深度融合以及國際合作,建立一批“2011協同創新中心”,構建協同創新模式與新機制,聚集和培養一批拔尖創新人才,支撐福建省經濟和社會發展方式的轉變。
根據意見,支持福建省高校重點圍繞科學技術前沿和社會發展、行業産業經濟發展、區域發展、社會主義文化建設等四個方面的重大問題和需求,組織申報國家“2011協同創新中心”;面向三大主導産業、六大傳統優勢特色産業、七大戰略性新興産業,以及現代農業、民生工程等工作重點,建立一批省級“2011協同創新中心”;實施“創新團隊+創新項目”引進計劃,培養和引進一批高層次科技領軍人才和傑出創新人才;推進福建省高校技術轉移中心建設,促進成果轉化和産業化,加快福州大學國家大學科技園建設,為高校科技成果孵化和大學生科技實踐提供基地,鼓勵高校科技人員創辦科技型企業。
據了解,省級“2011協同創新中心”的申報認定每年一次,每年遴選5個,實施週期為4年;每年擇優推薦若干個申報國家級“2011協同創新中心”。2013-2017年每年安排1億元,重點資助建設一批國家、省級“2011協同創新中心”。按照申報條件,協同創新方向依託的主體學科,原則上為國家重點學科、省特色重點學科和一級學科博士點授權學科,並已建有相應的省部級以上的科研創新平臺、省優勢學科創新平臺和省産業人才基地。
在保障措施方面,經批准認定的省級“2011協同創新中心”,各高校在安排碩、博士招生計劃時予以傾斜支持。經批准認定的國家級“2011協同創新中心”,省教育廳在安排年度新增博士招生計劃時予以傾斜支持。鼓勵各“2011協同創新中心”吸納優秀本科生參與科研工作,支持協同創新單位開展多種形式的學生聯合培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