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試院獲悉,今年天津市將實施普通高職(專科)畢業生服兵役和“下基層”服務期滿後免試接受成人本科教育的招生工作。
報名條件具體如下: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身體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響所報專業學習;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高等學校在校生以外的普通高職(專科)畢業生;具有普通高職(專科)畢業學歷的退役士兵,以及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項目服務期滿並考核合格的人員。符合報名條件的非天津市常住戶籍但在天津市工作的人員可憑工作單位證明報名。
凡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應于1月10日—11日(9:00—16:00)到報考的第一志願院校進行報名。報名時由考生憑本人身份證、普通高職(專科)畢業證書(含複印件)、士兵退役證(含複印件)、“下基層”考核合格證書或證明(含複印件)辦理相關報名手續。非天津市戶籍的考生還須出具工作單位的證明。
符合條件的考生將予免試入學,錄取的新生於2013年春季入學,學習方式為業餘,在校學習時間一般為兩年半,學費自理。
天津市高招辦特別提示,考生個人應本著誠信原則向學校提出入學申請。如有以虛報、隱瞞或偽造、塗改有關材料及其他手段取得免試招生資格的,將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取消其入學資格,並將違規事實記入考生誠信考試電子檔案,以供招生院校和用人單位查詢。為嚴肅招生紀律,嚴防違紀舞弊行為的發生,天津市高招辦將復審考生報名資格,並將擬錄取名單通過“招考資訊網”和招生院校網站進行為期三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滿,由招生院校向合格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記者 趙暉 通訊員 李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