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27日專電 根據教育部日前下發的關於做好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執法監察工作的通知,在高考的實施、閱卷、招生等各環節出現的違紀一律從嚴處理。
通知強調要加強對考試安全保密制度建設和相關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不留盲點和死角,防範試題泄漏和考卷丟失、被盜等惡性事件;要嚴肅查處招生考試領域泄漏國家秘密的案件、利用職權徇私舞弊的案件、公職人員失職瀆職案件和其他損害人民群眾利益的案件,尤其要重點查處利用預留計劃、調整計劃降分錄取的“點招”行為。案件一經查實,不但要追究直接責任人的責任,還要對相關領導進行嚴肅問責。對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為實現平安高考,通知要求要加強對考試安全保密制度建設和相關措施落實情況、硬體建設情況、考務人員隊伍建設的監督檢查、關鍵環節組織管理及操作規範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在閱卷過程中,加強對數據信息的監管。為確保有序高考,通知要求加強對考風考紀及監考人員履職盡責情況和考務工作規程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為實現公平高考,通知強調開展以整治“點招”違規行為為重點的專項治理,對於違規錄取的學生,責成主管部門不得予以學籍註冊,開展特殊類型招生錄取學生的入學復核。
為實現陽光高考,通知強調要嚴格執行信息公開,重點檢查招生計劃、特殊類型招生政策、加分政策、錄取信息公示情況。各高校要公開預留計劃數及使用標準。每批次錄取後、下一批次開始前,各地、各高校要公開錄取人數及錄取分數線。設立監督舉報電話,及時受理群眾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