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普通高校秋季招生集中錄取將從7月3日全面展開,8月13日結束。
6月26日,在公佈上海高考本科批次最低錄取控分線的同時,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還對考生和家長關心的問題予以了解答。
上海市教育考試院表示,上海不對各區域、中學的考生高考成績進行排名,近年來社會上出現的有關高考成績排名既無依據,也不科學。
上海市教育考試院表示,多年來上海採取了直接把成績單寄給考生的辦法,最大限度杜絕排名現象的出現,更未向進行類似排名的任何機構提供過數據和支持。
此外,多年來,上海普通高校招生中沒有特批過一個線下考生進入大學。而今年上海也決不會在各批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下,特批任何考生進入高校。
對錄取工作,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透露,上海市教委等部門成立了由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有關方面人士組成的監察仲裁領導小組,在錄取現場設立招生監察辦公室,對招生錄取工作進行全過程監督。
在此基礎上,上海市教委還對招錄作出“三不改”規定:考生的志願表一經填定上報後一律不得更改;已錄取的考生材料不允許再退檔改投其他學校,即錄取後檔案停止流動;在兩次填報志願後、投檔工作開始前,均須將考生填報信息備份存檔,教育行政部門和招生考試機構均不得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