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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出臺政策促進大學生就業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3年07月18日 14時27分   來源:浙江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7月17日,從浙江省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新聞發佈會上獲悉,浙江省出臺了《關於促進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的實施意見》,首次提出鼓勵網絡創業,將網絡創業高校畢業生列為小額擔保貸款、貼息和社保補貼政策扶持對象,這也是全國首創。

  此次出臺的《意見》,從拓寬高校畢業生就業渠道、支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提升高校畢業生就業能力、開展高校畢業生就業幫扶和就業援助等方面,明確了新的政策措施。在鼓勵到社區(村)公共服務平臺就業、加大創業扶持力度、鼓勵網上創業、對困難高校畢業生給予求職補助等方面有創新和突破。

  作為電子商務大省,浙江網絡零售業發展水平居全國前列。《意見》指出,畢業兩年以內的高校畢業生從事電子商務經營並通過網上交易平臺實名註冊認證的,經人力社保、財政部門認定,可按規定享受小額擔保貸款和貼息政策。對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滿一年的,可給予一次性自主創業社會保險補貼。

  而在自主創業金融扶持上,由原先規定的20萬元小額擔保貸款和貼息額度提高至30萬元,兩年貼息期限延長至3年,幫助高校畢業生解決創業資金問題。

  如何解決基層工作待遇偏低、穩定性較差等問題?《意見》中也有規定,畢業兩年以內的高校畢業生被選任或招聘為城鄉社區公共服務平臺專職工作者的,應確保其年收入不低於當地上一年的全社會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水平。其中專職從事就業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的,可從失業保險基金促進就業經費中給予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

  同時,《意見》還規定加大對困難畢業生的就業援助,從2013年起,對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孤兒、殘疾人等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給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求職補貼。

  值得一提的是,浙江省還將研究制訂改革高校畢業生報到證制度的實施辦法,簡化高校畢業生就業程序,積極探索以勞動合同取代就業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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