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廣東省政府轉發省教育廳《關於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優質標準化發展意見》的通知。通知提出,公辦學校供給不足,可向民辦學校購買義務教育服務。
2012年,廣東隨遷子女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佔隨遷子女總數的52.7%,即有近半數仍在民辦學校就讀。通知要求,各地要根據常住人口數量做好區域教育發展規劃,按照學校在校生數量核撥公用經費補助資金和免課本費補助資金。
通知要求,各地不得區分重點學校和非重點學校,不得利用公共資源集中建設或支持少數窗口學校、示範學校。嚴禁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借助民間學校組織考試並錄取新生,公辦義務教育學校跨地段招生比例不得超過招生總數的10%,並要逐年降低比例。
通知稱,推行將不低於30%的公辦示範性普通高中、省一級普通高中招生指標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各初中學校並逐步提高分配比例。
通知要求,10000戶以上的居住區必須單獨配建中學;3000戶以上5000戶以下的小區,必須配建小學。完全小學和初中原則上不超過36個班,9年制學校原則上不超過54個班。到2015年,全省義務教育學校班額普遍達到國家標準,全面消除大班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