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削減、擠佔體育課時間,建立一年級新生出早操制度,配足配強體育教師,體育課不及格不發畢業證……記者9月4日從河南省教育廳獲悉,河南省出臺了《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體育工作十項規定》,對加強高校體育工作做出明確規定。
規定指出,學校應嚴格執行國家對體育課程的規定,普通高等學校的一、二年級必須開設每週2學時的體育課,三年級以上學生(包括研究生)開設體育選修課。
學校應建立一年級新生出早操制度,引導其他年級學生積極參加早操。面向全體學生開展簡便易行的群眾性體育活動,保證學生每天參加一小時體育鍛鍊。
按照規定,體育課是學生畢業考試科目,體育課不及格不予頒發畢業證。《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成績達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參加三好學生及其他先進榮譽稱號、獎學金評選;《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達不到50分按肄業處理。(記者 惠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