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成都9月11日專電(記者 吳曉穎)記者11日從四川省人民政府獲悉,該省已下發《關於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其中指出:義務教育學校不得舉辦任何形式的選拔生源考試。並列出實現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目標的時間表:到2015年全省累計95個縣(市、區)實現基本均衡;到2020年全部183個縣(市、區)實現基本均衡。
辦學條件均衡是教育均衡的基礎,如何保障教育經費的投入?《意見》指出,將按規定足額徵收並及時劃撥教育附加,從土地出讓收益中按10%的比例計提教育資金。在各地加快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的同時,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鼓勵建立學校聯盟,探索集團化辦學,從根本上解決“擇校熱”問題。
教育均衡的關鍵在均衡配置師資。對此,四川將通過改善教師資源的初次配置,逐步實行城鄉統一的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標準,吸引優秀高校畢業生和志願者到農村學校或薄弱學校任教,足額配齊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同時,實行縣域內公辦學校校長、教師定期交流制度。在同一所學校工作滿一定年限的教師和校長應進行交流,力爭每年教師交流的數量達到轄區內教師總量的10%左右。
為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切實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意見》規定:深化課程改革,改進評價方式方法,不允許單純以考試成績和升學率評價中小學校教育質量水平和工作優劣。此外,將建立課程安排公示、學生體質健康狀況通報、家校聯動等制度,及時糾正加重學生課業負擔的行為。義務教育學校不得舉辦任何形式的選拔生源考試,不得將學生參加“奧數”等培訓與入學挂鉤,不得將各類競賽、考級、獎勵結果作為入學依據,不得以任何名目佔用雙休日、節假日和寒暑假組織學生集體補課或上新課。
為強化問責,四川省人民政府將對實現義務教育基本均衡的縣(市、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獎勵;對工作不力、未按期完成任務的給予通報批評,並對當地政府主要負責人和分管負責人進行行政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