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後,浙江省政府部門怎麼花錢將置於群眾監督之下。《浙江省審計廳關於審計結果公告發佈實施意見》已出臺,按照這一《實施意見》,浙江省將逐步擴大審計結果對外公告的數量和範圍,以充分發揮審計監督職能作用,使審計監督與社會監督、輿論監督相結合,進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今年浙江省將對政府建設投資項目、全省住房公積金以及其他百姓關注的項目審計結果進行公告。按照國家審計署的意見,到2007年,力爭做到所有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項目的結果,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及其他不宜對外披露的內容外,全部對社會公開。
審計結果對外公告範圍是各級政府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財政決算的審計結果;各級政府部門或者國有企業、國有控股企業、事業單位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的單項審計結果;有關行業或者專項審計結果;黨政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其他重大事項的審計結果。公告形式是普通財務收支審計、專項資金(基金)項目、投資審計項目及專項審計調查項目,主要選擇當地審計機關網站(內網)作為發佈載體;公告範圍需要作適當控制的審計項目結果,主要選擇書面公告作為發佈載體;與公眾生活關聯度較高、影響較為重大的項目,如政府財政預算執行情況、部分投資審計項目等,主要選擇當地主流媒體發佈。(記者 馬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