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7月,水利部、財政部聯合印發了《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定崗標準(試點)》、《水利工程管理單位維修養護標準(試點)》(以下簡稱"兩定標準")。作為《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意見》(國辦發[2002]45號)的重要配套文件,"兩定標準"是水管單位合理定崗定員和財政部門核定水管單位各項補助經費的重要依據,是全面推進水管體制改革,實現各項改革目標的重要政策保證。
由於"兩定標準"政策性強,技術複雜,為使各地熟練掌握、正確運用"兩定標準",水利部建管司、財經司、農水司和財政部農業司聯合開展了"兩定標準"的宣傳、培訓工作,專門組織編寫了培訓教材,並於今年1-6月份,先後在重慶、杭州、北京、大連、新疆、三亞、海口、蘭州等地分片舉辦了8期培訓班,來自全國各地水利、財政部門的1400余人參加了培訓。培訓邀請了"兩定標準"編制專家授課,深入淺出地從10個方面對水利工程管理單位的崗位設置、崗位定員以及維修養護經費預算編制的程序、方法等進行了講解,深受學員的歡迎和好評。
水利部建設與管理總站、黃委財經局、中國灌排中心共同承辦了本次培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