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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將重點監管特殊藥品和血液製品生産企業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07月25日   來源:重慶市政府網站

  為進一步加強對特殊藥品和血液製品生産、經營企業的日常監管,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關於對特殊藥品和血液製品生産企業實施重點監管的通知》(國食藥監安[2005]288號)文件精神,7月21日,重慶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向本市有關區縣(自治縣、市)食品藥品監管分局和重慶市藥品監督稽查總隊發出《關於對特殊藥品和血液製品生産、經營企業實施重點監管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對重慶市行政轄區內特殊藥品和血液製品生産企業實施重點監管。

  重慶市食品藥品監管局決定自2005年起對重慶市行政轄區內特殊藥品和血液製品生産、經營企業實施重點監管,檢查頻次每月至少1次以上;對重點監管的特殊藥品經營企業檢查每兩月至少在1次以上。市藥品監督稽查總隊和各有關區縣(自治縣、市)食品藥品監管分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列入重點監管的企業進行重點監督和檢查,指導企業依法生産、經營。該局藥品安全監管處負責組織抽查、監督市藥品監督稽查總隊和有關區縣分局對重點企業實施監督檢查情況,並將匯總檢查結果按規定定期上報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

  重慶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另要求實施重點監管的市藥品監督稽查總隊和有關企業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分局應確定一名領導和一名工作人員聯絡企業,並定期組織一次對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情況及特殊藥品生産、經營和血液製品生産、銷售等情況進行檢查,作好檢查記錄,並由檢查人員及被檢查企業負責人簽字,一式兩份,各執一份;發現問題及時予以糾正,確保特殊藥品合法需求,杜絕特殊藥品流入非法渠道。加強對原料血漿來源和質量的監管,防止血液製品生産的交叉污染。

  此外,重慶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要求市藥品監督稽查總隊和各有關區縣(自治縣、市)食品藥品監管分局要建立監管責任制。要將監管任務和職責分解。落實到人,切實做好對重點監管企業的監管工作。

  《通知》明確了對實施重點監管的特殊藥品生産企業重點檢查的內容為:是否按照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下達的生産計劃進行生産;生産製劑使用的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原料藥是否從合法企業購進;購進的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原料藥及其製劑的貯存條件、生産的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銷售渠道是否符合規定,是否按藥品GMP組織生産,其藥品生産過程是否有攝像監控措施,購、銷、存記錄與實物是否相符等。

  對實施重點監管的特殊藥品經營企業,重點檢查的內容為:是否從合法資質的單位購進特殊藥品;特殊藥品的運輸、貯存是否符合規定;特殊藥品的銷售渠道是否符合規定;購、銷、存記錄與實物是否相符等。

  《通知》強調了加強對轄區內血液製品生産企業的監管。對企業的投料、純化和製劑生産實行月報表制度。企業每月7日前將上月生産情況分別向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和該局及市藥品監督稽查總隊上報,並實行血液製品生産零報告制度。

  對實施重點監管的血液製品生産企業重點檢查的內容為:是否按衛生部下達的血漿供應計劃在市衛生局指定的血漿供應站購進;對購進的血漿是否按規定進行乙肝、艾滋病、性病等病毒檢驗;是否按規定的運輸條件、貯存條件進行運輸、貯存;是否按藥品GMP及生物製品生産要求組織生産;對購進血漿數量、庫存數量、消耗數量、銷毀數量的記錄與實物進行核實。

  《通知》還要求市藥品監督稽查總隊和有關區縣(自治縣、市)食品藥品監管分局應每季度向重慶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藥品安全監管處書面報告上季度對有關企業的檢查情況。

  重慶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將根據監督檢查情況,建立重點監管信用信息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