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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09月07日   來源:安徽省政府網站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殯葬管理工作的通知

皖政辦〔2005〕39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近年來,全省各地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和《安徽省殯葬管理辦法》,積極推行殯葬改革,不斷加強殯葬管理工作,全省平均火化率保持了較好水平。但是,近一時期,一些地方殯葬改革工作出現較大滑坡,殯葬管理工作有所放鬆,主要表現在:一是少數地方殯葬改革工作進展緩慢,“以罰代葬”、“以罰代化”問題突出,火化率大幅下降;二是毀林造墓、毀田造墓、濫建公墓現象屢屢發生,嚴重地破壞了生態環境;三是殯葬活動中封建迷信活動、大操大辦之風有所抬頭,殯葬用品市場管理混亂;四是一些殯葬服務機構服務質量差,收費高,群眾意見較大。為進一步推進殯葬改革,加強殯葬管理,推進“和諧安徽”、“生態安徽”建設,經省政府同意,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加強殯葬管理,大力推進火葬

  實行火葬地區的各級政府要把推進火葬作為深化殯葬改革工作的重點,採取堅決有力的措施,努力提高火化率。火化率高的地區要進一步深化改革,建立長效管理機制,防止滑坡反彈。火化率不穩定的地區,要認真剖析原因,落實責任,加強監督管理,確保火化率穩步上升。火葬工作尚未推開的地區,今年年底前要全面啟動,加大力度,確保火化率不低於60%。對違反殯葬法規進行土葬的,要堅決起屍火化;骨灰入棺二次土葬的,要一律予以平毀,不留墳頭。

    今年年底前,各地要集中開展殯葬管理專項整治活動,加大對“以罰代葬”和“以罰代化”問題的查處力度,堅決打擊和制止一切妨礙火化的行為,徹底清除城鄉結合部、耕地、林地、風景名勝區、文物保護區、水庫河流堤壩、水源保護區和鐵(公)路兩側的墳頭、墓碑。

  二、加強公墓管理,徹底清查非法經營公墓

  各地要切實加強公墓管理,堅決制止擅自建墓、濫建亂葬和公墓經營活動中的不正當行為。今年年底前,各地要對現有公墓進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頓,徹底摸清經營性公墓(陵園)、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塔)的數量、規模和經營管理情況,並針對存在的問題,採取有力措施,堅決予以整改。要加強公墓建設規劃,嚴格審批制度,嚴禁亂批亂建。要堅決禁止炒買炒賣經營性公墓(陵園)的墓穴(格位),不得隨意擴大面積或超標準建墓。對擅自擴大墓穴面積、亂佔土地及炒買炒賣墓地和骨灰格位的,要依法進行查處。未經批准擅自興建或在禁止建墓的地方興建墓園、墓地的,要立即停止建設活動,一年內遷移或平毀,恢復地貌。對違法建墓和非法經營的,要追究直接責任人和有關領導的責任。要加強對農村興建公益性公墓或骨灰堂的規劃,嚴格控制建設規模和數量,嚴禁濫建和亂收費。公益性公墓、骨灰堂除收取成本費外,不得從事任何經營活動。大力提倡和推廣骨灰樹葬、花葬或草坪葬等安葬形式,鼓勵和引導群眾把骨灰撒入江河、湖海、森林或存放骨灰堂。

   三、規範殯葬服務和祭祀行為,全面清理整頓喪葬用品市場

  殯葬主管部門和服務單位,要根據殯葬管理法規和實際情況,合理確定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並對外公開承諾,堅決糾正殯葬服務單位高收費、亂收費以及向喪戶“吃、拿、卡、要”等行業不正之風。要大力倡導文明治喪,加強殯葬服務場所管理,規範喪葬用品市場,嚴禁在火化區生産、銷售土葬用品,堅決整治大操大辦喪事和祭祀活動中的封建迷信活動。未經批准,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擅自進行遺體火化和遺體運送服務。

   四、加快殯葬設施建設,改善殯葬服務條件

  各地要把殯葬設施建設納入社會發展總體規劃,抓緊制定和完善建設或改造方案。要逐步放開殯葬建設市場,鼓勵、支持和引導社會資本進入殯葬業,逐步改善殯葬設施。殯葬設施的建設或改造,要統籌規劃,加強管理,嚴格審批手續。興建、擴建殯葬設施(公益性除外)或變更殯葬設施所有權和經營權的,須經縣級人民政府和設區的市民政部門同意,報省民政廳批准。未經批准,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擅自興建、擴建殯葬設施或改變其所有權和經營權。

   五、加強對殯葬改革工作的領導,加大監督檢查力度

  深化殯葬改革,是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各級政府要從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殯葬改革工作的重要意義,把推進殯葬改革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加強領導,強化措施,落實責任,加大投入,保障殯葬改革必需的工作力量和經費,確保殯葬改革政策真正落到實處。黨員幹部要帶頭執行殯葬法規政策,文明節儉辦理喪事。要建立監督約束機制,可聘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擔任殯葬改革工作監督員,設立殯葬改革工作舉報信箱或舉報電話,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

    各相關部門要各負其責,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殯葬改革的合力。民政部門要認真研究制定深化殯葬改革的規劃和措施,會同有關部門依法加強殯葬管理,加大殯葬法規宣傳力度,並積極推進內部改革和管理,加強行業自律,不斷提高服務質量。國土資源部門要依法加強對殯葬用地的審批管理,並會同民政等部門制定殯葬用地規劃,查處非法殯葬用地、亂建墳墓的行為。林業部門要依法加強林地保護與管理,認真查處毀林造墓等違法行為,林業單位不得擅自利用林地建造公墓,開展經營活動。公安部門對喪葬活動中擾亂社會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要依法予以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民政、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強殯葬用品市場管理,堅決打擊和查處非法生産、經營、銷售喪葬用品以及利用墓穴(格位)進行炒買炒賣的不法行為。衛生部門要加強傳染病患者遺體的防疫工作,指導殯葬管理部門做好傳染病患者遺體的消毒處理工作,醫療機構要按照規定做好死亡病員的屍體處理,配合殯葬管理部門做好屍體管理和接運,嚴防屍體非法外運。市容管理部門要加強對城區治喪環境的管理,堅決制止沿街、沿路亂設靈堂、拋撒冥紙和燃放鞭炮等擾民行為。文化管理部門要加強對喪葬樂隊的管理,堅決依法查處樂隊違法演出行為。監察等有關部門要嚴肅查處國家工作人員在殯葬活動中的違規違紀問題,以及借殯葬改革之機為單位和個人撈取錢財等行為。新聞單位要廣泛宣傳殯葬改革的有關法規政策和各地涌現出來的正面典型,適時對反面典型案例進行曝光,使廣大人民群眾自覺樹立移風易俗、文明治喪的新風尚。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五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