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杜絕在住宅領域投機性炒房,控制拆遷帶來的住房被動性要求,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了《關於穩定住房價格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指出,近期住房項目安排要以中低價位、中小套型的普通商品住房和經濟適用房項目為主。要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中,適當提高居住用地在土地供應中的比例,著重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建議用地供應量。
《通知》還規定,可享受優惠政策的普通商品住房,應滿足住宅小區容積率在1.0以上,單套建築面積在120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價格低於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2倍以下的條件。
而為切實作好普通商品住房和經濟適用房建設工作,《通知》規定,呼市普通商品住房供應量佔住房建設總量的比例不得低於50%,經濟適用房不得低於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