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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進一步加強村級債務管理堅決制止新增債務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10月13日   來源:農業部網站

關於進一步加強村級債務管理堅決制止新增債務的通知

農經發〔2005〕2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農業廳(局、委員會、辦公室):

  為認真貫徹《國務院關於2005年深化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國發[2005]24號,以下簡稱國務院文件)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堅決制止發生新的鄉村債務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05]39號,以下簡稱國務院辦公廳文件)文件精神,制止發生新的村級債務,逐步化解以前形成的村級債務,促進農村經濟健康發展和社會穩定,現就加強村級債務管理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加強村級債務管理堅決制止新增債務的重要性

  近年來,各地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要求,積極化解村級債務,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一些地方舊債尚未化解,新的債務還不斷增加。一些地方不顧自身財力、集體經濟實力、農民承受能力的狀況,有的脫離實際提出高指標,有的寅吃卯糧搞建設,都導致了村級舉新債,嚴重影響了村級組織的正常運轉,干擾了農村的社會秩序,也使村級債務不斷增加,影響農村稅費改革成果的鞏固。各級農村經營管理部門要從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政治高度,充分認識制止村級産生新債的重要性、緊迫性,從深化農村稅費改革,統籌城鄉發展,維護農村社會穩定,實現好廣大農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出發,認真履行職責,採取措施,規範管理,強化監督,堅決制止發生新的村級債務。

  二、開展摸底清查,確認債務債權關係

  開展村級債務債權清查,摸清底數是制止新債、化解舊債的關鍵環節。要對村級債務債權情況全面清理核查,對已形成的賬外債務債權也要納入統計範圍之內,按照《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要求,確認好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和外部債務債權,搞清村級債務債權規模和結構,掌握村級債權債務的實際情況。縣鄉兩級農村經營管理部門要認真指導村級開展債務債權統計工作,並對村級債務債權分類統計匯總。

  要通過民主、公開、公正等程序明晰債務債權關係,將清查核實結果公開,張榜公佈;對有異議和群眾反映突出的問題,應重新進行調查核實;經確認後的村級債務債權,要實事求是地按債務債權發生的時間、數量、經手人、證明人等情況分類登記造冊。確認結果要報鄉鎮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備案。

  三、加強農村集體財務管理和審計工作,強化村級債務管理

  縣鄉農村經營管理部門要指導村及村集體經濟組織加強財務管理,建立健全債務債權管理、資産臺賬、“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等制度,從制度上消除可能産生新債的漏洞;要指導集體經濟組織及時公開債務債權的項目、金額及審計等情況,對群眾提出的有關債務問題要及時給予解答;要指導村及村集體經濟組織建立健全民主理財辦法和議事規則,幫助村民理財小組開展民主理財工作,充分發揮民主理財小組在管財、用財方面的監督作用。

  縣鄉兩級農村經營管理部門要按照國務院文件要求,全面履行對村級債務審計監督的職責,組織好村級債務的專項審計工作,實際發生的債務要核查屬實,對虛假債務要擠出水分。未履行正常程序和村幹部私自借入的新債,不得納入賬內核算,由借款人承擔責任;經民主理財小組審核確定為不合理的財務開支事項,不得入賬核算;有關部門和人員強迫村級借入的債務,不得納入賬內核算。對追回的債權和償還的債務,要按照規定的財務管理流程履行合法手續。

  隨著農村綜合改革的深化,一些地方村組進行撤並調整,要防止平調,按照“並村不並賬”的原則對原集體經濟組織單獨設賬,獨立進行收益分配和經濟活動的會計核算,不得隨意合併村組集體經濟組織的賬目,不得將原村組的債務攤派給新的村組,更不得將債務攤派給合併村組的農民。堅決糾正合村合賬的錯誤做法,對不屬於村民委員會或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債務債權要從賬上劃轉剝離,防止産生虛假債務債權問題。

  四、堅決制止新增債務,建立責任追究制度

  村及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開支要精打細算、開源節流。必須堅持量入為出的原則,嚴禁舉債興辦公益事業;嚴禁舉債墊付各種稅費;嚴禁舉債用於村級支出;嚴禁超出規定訂閱報刊;嚴禁超村級定額補貼標準發放報酬、補貼;嚴禁村委會或村集體經濟組織以任何名義從金融機構貸款或為企業提供擔保。各地要按照國務院辦公廳文件要求認真進行檢查,合理確定債務警戒線。對村級産生新的債務額度較少、情節輕微的,要對有關單位和責任人進行通報批評;對産生新債超過警戒線,額度較大、情節嚴重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要把制止新債、化解舊債作為考核村幹部任期目標和工作實績的重要內容,鄉鎮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及村民主理財小組要依據債務審計情況及民主理財意見對村幹部工作實績情況提出考核建議。

  五、加強領導,建立村級債務動態監測機制

  各級農村經營管理部門要密切監測村級債務動態,建立健全村級債務監測和預警機制,認真研究村級債務的科學監測方法,積極探索村級債務的預警方式,努力尋求化解村級債務的有效途徑,充分發揮監測預警作用。各項監測指標的設定,要符合當地的實際情況,既能如實開展債務監測,又能及時進行債務預警;既能詳盡反映債務特點,又能科學分析債務成因。要以償債能力分析指標為基礎,採用資産負債率、産權比率、利息保障倍數等指標反映長期償債能力;也可以採用流動比率、速動比率、現金比率等指標反映短期償債能力。各地按照不同指標設定村級債務警戒線,監控和評估村級債務帶來的風險,預防和控制由債務引起的突發事件。

  制止發生新的村級債務是新時期的一項重要工作,各級農業和農村經營管理部門要在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下,積極主動承擔起制止村級新增債務的工作,把制止村級發生新債納入深化農村綜合改革整體佈局,結合農村集體財務管理規範化建設,主動協調財政等有關部門,積極爭取專項工作經費,落實專職工作人員和責任制,狠抓落實。

  2005年年底,我部將部署全國村級債務債權摸底統計工作,統一指標和報表,採取科學方法和手段,摸清全國村級債務債權數據底數,跟蹤監督全國村級債務變動情況,建立村級債務監控數據庫。各級農村經營管理部門要逐步建立村級債務監督管理的長效機制,積極探索制止發生新的村級債務的經驗和做法,嚴肅查處違規行為,認真進行剖析總結,研究解決新情況新問題的對策,確保不發生新的村級債務。

                      農 業 部

                     二○○五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