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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自治區採取措施加快推進國家助學貸款工作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10月14日   來源:內蒙古自治區政府網站

    今年9月以來,內蒙古自治區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快推進新機制國家助學貸款工作,取得了明顯的進展。截至10月10日,各經辦銀行已累計審批新機制國家助學貸款高校學生3156名,審批合同金額共計3344.7萬元,並已向2772名高校貧困學生發放國家助學貸款1480.7萬元。主要做法有:

    一是為進一步規避風險,自治區政府決定在原定10%風險補償金的基礎上,新設3%的風險保證金並由各貸款高校承擔。如實際風險低於10%,則3%的風險保證金由各經辦銀行退還貸款高校。

    二是自治區政府要求各有關銀行,不得對高校助學貸款人為設置門檻,提出政策以外的附加條件,各高校和各商業銀行業已形成的賬戶關係不變。同時要求各經辦銀行要簡化貸款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助學貸款發放任務,其中10月上旬前全區放貸金額不少於5000萬元。

    三是積極推進生源地助學貸款。由自治區政府辦公廳牽頭,組織金融辦、人民銀行、財政廳、教育廳等部門共同研究制定生源地貸款實施辦法,凡在生源地開展助學貸款的銀行和農村信用社,都可享受國家和自治區出臺的財政補貼政策。

    四是對區內專科、高職生的學生助學貸款問題,自治區政府要求儘快制定招投標或議標的辦法,選擇承貸銀行,爭取在年內要有較大進展。

    五是加強對學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和誠信教育,並將其列入對學生管理的重要內容,納入學校管理的規章制度之中。同時,各高校要積極為貧困學生創造勤工儉學的機會,提高他們的還貸能力。各高校內部要層層簽訂責任狀,分解還貸責任,對還貸不好的院係,提出批評和懲處性措施,形成銀校共管助學貸款的合作機制,增強銀行對助學貸款的信心。

    六是加強對新機制國家助學貸款落實情況的督查。日前,自治區政府組成聯合檢查組,深入各有關銀行,對新機制國家助學貸款落實情況進行了專項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