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 政 部 文件 國 土 資 源 部
財建 [2005] 523 號
財政部 國土資源部關於暫停受理國有礦山企業探礦權採礦權價款轉增國家資本金事項的通知
中央有關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土資源廳(局):
為進一步推動礦業權有償取得制度改革,經研究決定,自2005年10月1日起,財政部和國土資源部暫停受理國有礦山企業探礦權採礦權價款轉贈國家資本金事宜。
特此通知。
二00五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