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全面整頓和規範礦産資源開發秩序的通知》和國土資源部等九部委《關於全面啟動整頓和規範礦産資源開發秩序工作的通知》精神,16日,海南省政府專門召開全省電視電話會議,針對海南省部分礦種保障能力逐年下降及局部礦産資源開發秩序混亂的現實,全面部署海南省開展整頓和規範礦産資源開發秩序工作。
近年來,海南省組織力量對礦産資源開發秩序存在的問題進行了治理整頓,並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但許多深層次的矛盾和問題尚未得到根本解決。如局部地區整頓工作不徹底,鞏固措施不到位,礦産資源開發秩序混亂的現象時有反復;礦山佈局不合理現象仍存在;礦産資源開發中粗放利用、浪費資源、破壞環境、不注重安全生産等問題仍較突出。
在整頓礦産資源開發秩序方面,會議要求重點整頓和解決八個方面的突出問題:一是集中打擊無證勘查、無證開採等違法行為;二是全面查處越界勘查開採和不按設計方案進行勘查、開採等違法行為;三是嚴厲查處非法轉讓探礦權、採礦權行為;四是整頓破壞環境、污染嚴重、不具備安全生産條件的礦山和選礦廠;五是嚴格查處弄虛作假、瞞報少報儲量消耗等問題;六是嚴厲查處收購運輸加工非法礦産品行為;七是加大對重點礦種和重點地區的整治工作,文昌、萬寧等市縣要對非法開採、非法收購運輸加工鋯鈦礦的行為進行嚴厲打擊;八是全面清查和糾正礦産資源開發管理中的各種違法違紀行為。
海南省政府為此專門成立了整頓和規範礦産資源開發秩序領導小組,將組織有關部門對整頓和規範工作進行全面督查。對檢查驗收不合格的市縣,將暫停辦理一切採礦權出讓登記手續,並追究有關領導責任;對發生群發性無證開採現象的市縣,將追究當地市縣政府領導和有關部門領導責任;對轄區內無證照非法採選經營持續半年以上未處理的,將追究當地市縣政府領導的責任;對半年內鄉鎮政府轄區內發生兩起以上(含兩起)無證非法採礦並造成礦産資源破壞的,將追究鄉鎮政府領導責任。
海南省副省長江澤林參加會議並講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