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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總局批准三個城市通過國家環保模範城市復查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11月29日   來源:環保總局網站

    環保總局有關負責人29日通報,經過復查考核和公示,環保總局已經批准杭州、珠海、江陰3個城市成為第二批通過國家環保模範城市復查的城市。

  這位負責人説,第二批通過復查的3個環保模範城市,在不斷鞏固國家環保模範城市創建成果,積極推進城市的經濟、社會和環境協調發展方面具有示範作用。杭州提出創模“永遠是進行時”,積極實施蕭山、余杭區創模工作,實施西湖綜合保護工程、西溪濕地綜合保護工程,正確處理好“環境立市”與“工業興市”的關係,加大工業污染企業搬遷治理的力度;珠海結合創建生態市、貫徹落實治污保潔工程和珠江水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排污管網完善工作成果顯著;江陰市在建設項目管理中,嚴格落實環保第一審批權,加快污水集中處理,保證每個鎮至少擁有一座污水處理廠,形成了農村污水集中收集、集中處理的“江陰經驗”。

  這位負責人説,應在2004年復查但目前仍未能通過的國家環保模範城市有十個。他們是:海口、大慶、榮成、文登、寧波、深圳、蘇州、太倉、煙臺和萊州。

  據了解,自2004年起,國家環保總局組織對命名三年以上的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市進行復查。重點復查國家環保模範城市必須達到的28項考核指標以及市容市貌、城鄉結合部和周邊地區環境管理狀況、城市環境基礎設施運行情況、企業污染防治狀況、國家環境保護重點工作完成情況和改進工作、發揮典型作用等方面的內容。其中,張家港市、昆山市、常熟市、青島市、威海市、中山市和廈門市等7個城市已于2005年2月首批通過復查,汕頭市由於整改尚不到位,受到限期整改的“黃牌”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