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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委關於開展中小學校安全風險勘查的通知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1月21日   來源:上海市政府網站

各區縣教育局、浦東新區社會發展局:

  2004年以來,本市中小學校認真貫徹、落實安全文明校園評估指標,積極為中小學生創造安全文明的學習、生活環境,至2005年底,已有近600所中小學被評為市級安全文明校園。但是,根據2005年底對2065所中小學、幼兒園安全檢查結果發現,本市一些學校仍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隱患,有的還因學校責任引發了學生傷害事故。

  為進一步規範學校安全管理,深入細緻地查找排除校園安全隱患,建立學校安全管理檔案,創建師生滿意、家長放心的健康文明和諧校園,根據2006年本市基礎教育工作要點,市教委決定委託平安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用3年時間對本市各中小學、幼兒園進行安全風險勘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勘查目的

  (一)排查並解除校園安全風險;

  (二)建立中小學、幼兒園校園安全管理檔案。

  二、勘察時間

  2006年2月至2008年10月,具體安排見附件。

  三、主要勘察內容:

  (一)教學樓。含建築物狀況、教室、通道等;

  (二)實驗室。含實驗室設施設備、化學用品保管及處理、安全管理制度等;

  (三)體育設施及器材。含各類運動場館、運動設備器材狀況及管理等;

  (四)食堂和衛生(保健)室。含食品衛生各類標準與衛生保健規定項目及管理;

  (五)學生宿舍。含宿舍建築、寢室設施設備、通道、管理等;

  (六)校園及周邊環境。含校園及周邊環境、門衛、校車、消防設施等;

  (七)教學、實習安全。含教學大綱執行情況,教育、實習安全措施,意外傷害救護措施及處理流程,對特異體質學生的知曉及保護措施等。

  四、職責分工

  (一)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職責:

  1、及時傳達風險勘查的要求內容;

  2、安排本區縣中小學校、幼兒園勘查順序;

  3、確定職能科室及工作聯絡人配合平安保險公司做好與學校的溝通協調工作。

  (二)學校職責:

  1、安排專人陪同勘查人員實施風險勘查;

  2、如實提供勘查所需的各類資料、如實填報調查問卷。

  (三)平安保險公司職責:

  1、安排若干名工作人員實施風險勘查,對勘查人員開展培訓,明確勘查內容的具體標準;

  2、按工作計劃和約定時間實地勘查,如需變更,則應與被勘查學校協商確定時間;

  3、勘查過程中有不清楚的問題,認真詢問學校主管人員,不主觀臆斷;

  4、如實記錄勘查情況;

  5、勘查過程中發現的安全隱患應當場與學校領導溝通,並請學校負責人簽名確認;

  6、將風險勘查結果匯總分送學校、區縣教育局和市教委青保處。

  五、聯絡辦法

  各區縣教育局請於2月10日前,將本區縣負責風險勘查的人員姓名、聯絡方式報市教委青保處(聯絡人:盧惠 聯絡電話:23116803)   

  上海市教育委員會            

  二○○六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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