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福建省累計辦理出口退稅(含免抵)104.23億元(不含廈門),全面完成全年出口退(免)稅任務,與2004年同期辦理新賬出口退稅(含免抵)71.94億元對比,增退32.29億元,增長44.88%。
一年來,福建省國稅部門先後六次向國家稅務總局申請追加出口退(免)稅指標並獲得批准,與此同時,2005年由於中央調整出口退稅地方負責比例,雖然出口退稅總額增加了,但地方財政負擔反而減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