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北京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17653元,比上年增長12.9%,扣除物價因素人均實際增長11.2%。記者2月7日從北京市統計局和國家統計局北京調查總隊了解到,2005年北京市低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為8581元,比上年增長15.9%,高、低收入戶收入之比為3.84:1,低於2004年4:1的水平。2005年高低收入戶收入差距略有縮小,説明北京市收入差距擴大的趨勢得到一定的緩解。
低收入戶收入水平的明顯增長,與政府的努力、社會的關注分不開。2005年,有關部門千方百計創造就業機會,使低收入家庭就業人口增加,“造血能力”明顯增強,20%低收入家庭平均每戶就業人口達到1.5人,比上年增長4.2%。相應地,在低收入家庭人均8581元可支配收入中,工薪收入達到6720.5元,比2004年增長21.4%,明顯高於人均可支配收入15.9%的增長速度,成為低收入家庭增收的主要來源。
此外,北京市委市政府加大社會保障覆蓋範圍,增加對低收入群體的困難補助,在醫療、教育、居住方面對困難戶實行補貼和學費減免等,相對提高了他們的收入水平。在北京市調查的2000戶城市居民家庭中,佔20%的低收入戶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長15.9%,增幅比20%高收入組高4.7個百分點。2005年,北京市政府有關部門還把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和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由上年的每人每月290元和545元調高至300元和580元。同時,還提高了離退休人員的養老金,調整了失業保險金、傷殘津貼、撫恤金等。(記者 楊學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