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辦公廳關於調整酒類流通備案登記編號的通知
商辦運函[2006]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
《商務部辦公廳關於做好酒類流通備案登記工作的通知》(商運字[2005]78號)已印發各地。現對文件附件2中部分地區備案登記表省別編號調整如下: 50-重慶,51-四川省,52-貴州省,53-雲南省,54-西藏自治區。
特此通知
二○○六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