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04—2010年國家科技基礎條件平臺建設綱要》精神,浙江省制定“十一五”期間浙江省公共科技條件平臺建設綱要。
“十一五”期間浙江省建設重點包括:一是建設和完善一批公共科技基礎條件平臺。主要有科技文獻資源共建共享平臺、大型儀器設備協作共用平臺、實驗動物公共服務平臺、科技成果共享服務平臺、生物科技資源共享平臺、科學數據共享平臺、知識産權公共服務平臺、標準化技術服務平臺八大平臺建設。
二是建設一批行業專業創新平臺和區域創新平臺。1、在信息技術、生物技術、新材料技術、新能源與高效節能技術、製造業信息化、現代紡織技術及裝備、船舶修造、汽車(摩托車)及關鍵零部件、重大技術裝備等方面構建一批行業專業創新平臺。2、在農業生物技術、農産品(食品)精深加工技術、現代農業工程技術等方面構建一批行業專業創新平臺。3、在資源綜合利用、工業污染控制、農村及城鎮生態環境建設、海洋資源綜合開發利用、重大自然災害預警和應急處置技術等方面構建一批行業專業創新平臺。4、重點在紡織化纖、精品皮革、家用電器、儀器儀錶、環保機械、精細化工等塊狀經濟領域構建一批區域創新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