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的購房者如今可以不再為房價之外的交易費用苦惱了。近日,遼寧省物價局聯手省建設廳出臺《關於規範住房交易收費的通知》,規範住房交易環節的收費行為,取消了5項不合理住房交易收費,同時還降低了部分收費標準,其目的之一就在於“減輕購房者的經濟負擔”。
遼寧省物價部門在出臺該項文件前,對本地的房地産市場進行了摸底調查,結果發現問題多多:有的自立項目,違法收費,如非仲介機構收取的貸款代辦手續費;有的項目收費標準偏高;有的地方將測量費等經營服務性收費作為辦理手續的前置條件,甚至強行收取;個別地方收費環節不明,重復收費,如在群眾辦理住房抵押貸款時收取公證費,在貸款購房後辦理所有權證時又要求必須公證並收費。
該《通知》稱,包括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費、非仲介機構收取的貸款代辦手續費、産權登記發證中心向購房者收取的商品房合同文本工本費、房産交易中心收取的公有住房互換手續費,以及職業擔保公司收取的住房公積金貸款資料費等五項費用被明令取消。《通知》對住房交易收費實行目錄管理,除目錄列明的收費項目外,購房者有權拒付其它費用。記者看到,目錄共有10項費用,其收費對象和依據的文件明明白白。
除了上述利好消息,據遼寧省物價局收費二處常青處長介紹,《通知》還降低了部分收費標準,給購房者省錢。例如,以前遼寧省內各市對查檔和出具房地産證明收費標準相差很大,從10元到400元不等,群眾意見很大。新文件規定,這項費用暫按每件不超過50元收取,即使使用電子檔案,也不得超過100元,各市現行規定低於該標準的,按原規定執行。(記者 徐元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