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石家莊3月30日電(黃瑞)記者從石家莊市衛生局獲悉,從4月1日起,石家莊市衛生監督機構將對市直管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的違法行醫實施記分管理。
據石家莊市衛生局有關人士介紹,記分管理辦法主要實施對象包括市級醫院、職工醫院、民辦醫院、門診部、社區衛生服務站等140多家市直管醫療機構。通過衛生監督機構日常督察、群眾反映舉報、媒體披露曝光等多種渠道打擊違法行醫活動。
石家莊市《直管醫療機構違法行醫記分管理辦法》中規定了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應懸挂于醒目位置並按規定進行副本變更及校驗;各診室要有患者診療情況登記本,登記項目齊全完整並及時對各種傳染病進行登記報告;執業人員在取得資格證書及執業證書後上崗並按照登記的專業和執業地點從事診療活動,執業助理和實習進修人員不得單獨上崗等10個管理項目。
《管理辦法》規定了各種違法違紀行醫活動以及相對應記分分值。如使用未取得醫師資格證書的人從事診療活動的記2分;雇用“醫托”誤導招攬患者查實一次記5分;刊登違法醫療廣告一次記10分等。最少的記1分;最高的記30分,即使用非指定血源一次或非法採供血一次。
按照這種記分辦法,年度內違法行醫積分達到10分的,定期對其負責人進行醫療衛生法規知識強化培訓;達到15分的醫療機構,給予系統內部通報批評;達到20分且經教育不改進存在問題的醫療機構,通過新聞媒體曝光;積分達到30分且存在問題在社會上造成嚴重影響的醫療機構,暫緩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校驗;30分以上且違法情節嚴重、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和後果的醫療機構,依法吊銷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為保證該記分管理辦法落到實處,石家莊市衛生局將採取多種方式公佈舉報電話,開闢舉報渠道,定期向社會公示記分情況和處理結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