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將推行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建立工資增長機制,使員工們共享企業發展成果。
30日下午,在正在召開的自治區十屆人大常委第二十二次會議上,自治區人民政府就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檢查《勞動法》實施情況報告中提出的問題作了有關整改情況的報告。報告中説,有關部門要加強與工會組織、企業家協會的溝通協調,指導企業按照工資指導線、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和企業經濟效益狀況,實行工資集體協商,合理確定企業工資增長水平。在小型企業比較集中或同行業企業相對集中的區域,可實行區域性、行業性工資集體協商,促進企業建立正常的工資增長和調整機制。
據了解,今年自治區將適時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同時加大實施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力度。用人單位支付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的小時工資,不得低於自治區人民政府規定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自治區人民政府還將責成有關部門會同行業協會等單位,制定勞動定額標準,指導企業合理確定勞動定額和計件單價,完善特殊工時制度審批辦法,解決一些用人單位隨意提高勞動定額、降低計件單價、變相以低於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問題。(王新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