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全國低質量船舶專項治理活動第二階段的各項工作,4月10日~15日,交通部、國防科工委、農業部、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組成兩個聯合督查組分別赴廣東、安徽、山東、遼寧四省,對低質量船舶專項治理活動開展情況進行了現場督查。
此次督查的重點主要有三個方面的內容:一是專項治理第二階段工作的總體部署、工作進展、專項治理信息報送制度的建立及專項治理工作檔案建立等情況;二是對造船廠(點)的督查及地方對《船舶生産企業生産條件基本要求》的宣貫和培訓等工作情況;三是對重點治理船舶附加檢驗相關情況的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