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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出台下崗失業人員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辦法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4月20日   來源:天津日報

    根據天津市政府《關於貫徹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就業再就業工作的通知〉的實施意見》,日前天津市財政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聯合製發了《下崗失業人員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辦法》,進一步完善了下崗失業人員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政策。該辦法於今年4月1日起執行,原《關於對困難企業大齡下崗職工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的通知》廢止。

  靈活就業有三項保險補貼

  該《辦法》規定,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的對像是:困難企業的“4050”人員(即女40周歲以上,男50周歲以上)中,已靈活就業或準備靈活就業的下崗職工;城鎮登記失業人員中原就業轉失業,實現靈活就業的“4050”人員。

  下崗職工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的範圍是:養老保險、大病統籌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的單位繳費部分。補貼的標準是:按照單位繳費費率和天津市最低繳費基數計算的單位繳費部分,對比較困難企業補貼40%;困難企業補貼70%;特殊困難企業補貼100%。

  失業人員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的範圍是,養老保險、大病統籌醫療保險、失業保險。補貼的標準是:對按照天津市社會保險個人繳費規定費率(失業保險的繳費比例為3%),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以天津市最低繳費基數、醫療保險以個人繳費規定基數計算的繳費部分,補貼三分之一。其中零就業家庭、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和單親母親家庭中的失業人員靈活就業補貼三分之二。

  享受保險補貼具備四個條件

  下崗職工靈活就業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必須具備以下條件:1、經市勞動保障局、財政局、國資委認定的困難企業中,具有天津市城鎮戶口,1984年以前參加工作,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0周歲,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且在合同有效期限內的;2、因生産經營原因下崗3個月以上,企業確無能力安置,本人已經從事靈活就業或準備就業的;3、接受區、街勞動保障服務中心的管理,承諾服從區、街推薦安排的靈活就業崗位或公益性勞動的;4、單位和本人已經參加了天津市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

  下列人員不能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在崗職工和非生産經營原因下崗人員;因病處於醫療期人員和經鑒定屬於完全或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人員;已經辦理企業內部退養人員;已經實現穩定就業,且勞動報酬高於天津市最低工資標準人員;企業處於破産清算期間或清算結束後尚未分流安置的人員。

  失業人員靈活就業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必須具備以下條件:1、本人及其原工作單位曾參加失業保險,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0周歲的城鎮登記失業人員;2、實現靈活就業且進行了就業登記;3、家庭人均收入低於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2倍(含);4、按天津市社會保險個人繳費有關規定接續社會保險關係,履行繳費義務。下列人員不能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已領取工商營業執照,從事個體經營的;被用人單位錄用,簽訂勞動合同的;實現其他方式穩定就業,且勞動報酬高於天津市最低工資標準人員。

  領取保險補貼需逐級審核

  下崗職工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的申請程序是:申請人到所屬企業領取《大齡下崗職工基本情況登記表》,並如實填寫,經企業審核蓋章後,由申請人到戶籍所在街道勞動保障服務中心提出申請。街道勞動保障服務中心對申請人的基本情況進行核實,按已經從事靈活就業或準備就業的情況,審核其《靈活就業情況登記表》、簽訂《就業服務協議書》。企業憑據經街道勞動保障服務中心核實簽章的《大齡下崗職工基本情況登記表》、《就業服務協議書》、《靈活就業情況登記表》,與申請人簽訂《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協議》,並將相關資料報主管局(總公司)認定,主管局(總公司)認定後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核準。

  失業人員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的申請程序是:申請人在進行就業登記後,持《就、失業證》、《再就業優惠證》、個人繳納社會保險憑證及家庭收入説明到戶籍所在街道(鄉鎮)勞動保障服務中心提出申請。街道(鄉鎮)勞動保障服務中心對申請人就業登記、參加失業保險記錄、接續社會保險及家庭人均收入情況進行核實,填寫《大齡失業人員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審批表》,簽訂《失業人員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協議》,報區縣勞動保障部門認定,區縣勞動保障部門認定後報市勞動保障局核準。

  社會保險補貼按季結算

  下崗職工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資金,採取先繳後補、按季結算方法劃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依據天津市勞動保障部門提供的困難企業靈活就業職工名冊,根據企業的困難等級,按單位繳費扣除社會保險補貼後差額,按月與企業辦理社會保險繳費結算。失業人員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資金,同樣採取先繳後補、按季結算方法。

  下崗職工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在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協議》自動終止:1、下崗職工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期間與原企業解除勞動關係,或與新用人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並轉移了社會保險關係的;2、下崗職工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期間辦理了退休手續或死亡的;3、累計三次無故不服從區、街勞動保障服務中心派遣,違反《就業服務協議書》規定的;4、下崗職工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期間經勞動保障部門鑒定為全部或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協議》繼續執行,但社會保險補貼終止:1、企業或個人未及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2、企業經營狀況發生變化,不再屬於困難企業的;3、企業或主管局(總公司)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報送社會保險費繳費情況的(當季度停撥補貼)。

  失業人員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在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社會保險補貼協議》自動終止:1、已實現穩定就業;2、不按規定及時足額繳納個人應承擔的社會保險費超過30日;3、違反《失業人員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協議》約定條件的;4、戶口遷移到外地、辦理退休手續或死亡的;5、人均家庭收入超過補貼享受條件的。正在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失業人員,自享受社會保險補貼當月起,停止發放失業保險金,其應領未領的期限予以保留。享受社會保險補貼的人員失業後,符合《天津市失業保險條例》規定的,享受失業保險待遇。(記者 柴宴賓 通訊員 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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