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藥企業及營銷人員在推銷中給醫療機構及工作人員、醫務人員財物的行為將成為治理商業賄賂的工作重點。日前,福建省治理藥品醫療器械生産經營企業商業賄賂專項工作會議召開,會議要求全省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從5月起,整治藥品醫療器械領域商業賄賂行為。
據了解,發生在醫藥衛生領域的商業賄賂行為,破壞了醫藥市場經營秩序和市場經濟的基本原則,是産生群眾看病難,看病貴的一個重要原因。會議確定,此次將重點整治以下四種商業賄賂行為:一是藥品、醫療器械生産經營企業及營銷人員在推銷藥品、醫療器械過程中,以各種名義、各種形式給予醫療機構及工作人員、醫務人員財物的行為;二是藥品、醫療器械生産經營企業及相關人員在批發零售、原料採購、廣告宣傳和參加藥品、醫療器械投標競標過程中,採取不正當手段獲取商業機會或商業利益的行為;三是藥品、醫療器械生産經營企業在藥品、醫療器械的審評審批、認證發證、檢驗檢測、稽查處罰等重點監管環節中,以不正當手段獲得準入資質、減輕或逃避處罰的行為;四是藥品、醫療器械生産經營企業通過不正當手段使其産品進入醫保目錄、虛報成本抬高藥價獲取商業機會或商業利益的行為。(記者 李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