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印發關於進一步推進農業品牌化工作的意見
農市發[2006]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農業(農林、農牧)、農機、畜牧、獸醫、農墾、鄉鎮企業、漁業廳(局、委、辦),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農業局,部屬有關事業單位: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整合特色農産品品牌,支持做大做強名牌産品”和“保護農産品知名品牌”的要求,積極推進“農産品質量安全綠色行動”,提升農産品市場競爭力,促進糧食增産、農業增效和農民增收,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新時期進一步推進農業品牌化工作的重要意義
(一)推進農業品牌化是促進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轉變的重要手段。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創新發展模式,加快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轉變是新時期農業發展面臨的重大任務。農業品牌化是現代農業的一個重要標誌,推進農業品牌化工作,有利於促進農業生産標準化、經營産業化、産品市場化和服務社會化,加快農業增長方式由數量型、粗放型向質量型、效益型轉變。
(二)推進農業品牌化是優化農業結構的有效途徑。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會對農産品品種、質量、安全、功能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推進農業品牌化,以市場為導向,以滿足多樣化、優質化消費為目標,引導土地、資金、技術、勞動力等生産要素向品牌産品優化配置,有利於推進資源優勢向質量優勢和效益優勢轉變,有利於推進農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
(三)推進農業品牌化是提高農産品質量安全水平和競爭力的迫切要求。加入世貿組織後,我國農業的國際化進程明顯加快,面臨的國際競爭壓力進一步加大。通過推進農業品牌化,重點培育和打造農業名牌,有利於促進農産品質量安全整體水平的提高,有利於形成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優勢的品牌農産品。
(四)推進農業品牌化是實現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的重要舉措。提高農業效益,增加農民收入,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要內容。品牌是無形資産,打造農産品品牌的過程就是實現農産品增值的過程。大力發展名牌農産品,有利於拓展農産品市場,促進農産品消費,促進優質優價機制的形成,實現農業增效,農民增收。
二、明確推進農業品牌化工作的指導思想和工作重點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科學發展觀,以全面提高我國農産品質量水平和競爭力為核心,堅持“企業為主、市場導向、政府推動”的方針,發揮産業優勢、區域優勢和特色優勢,培育、整合、保護農業品牌,大力推進標準化生産、産業化經營、市場化運作,支持做大做強名牌農産品,為發展現代農業,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提供産業支撐。
(二)工作重點。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推進農業品牌化的工作重點是:以龍頭企業為依託,發揮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行業協會的作用,通過大力實施農業標準化,推進農業産業化,加快發展無公害農産品、綠色食品和有機農産品,鼓勵農産品商標註冊,開展名牌農産品評選認定,加大營銷推介,強化監督管理等工作,提高我國農産品品牌上市率,培育、做強做大一批特色鮮明、質量穩定、信譽良好、市場佔有率高的名牌農産品,促進農業品牌化工作的持續健康發展。
三、採取有力措施,全面推進農業品牌化
(一)大力實施農業標準化,夯實農業品牌化基礎。質量是品牌農産品的根本,是品牌農業不可動搖的根基。大力推進農業標準化,要突出抓好農業質量標準體系、農産品質量安全檢測體系和農業標準推廣體系建設。要通過制定和實施農業産前、産中、産後各個環節的技術要求和操作規範,規範生産過程,開展全程質量控制。要著力抓好生産基地建設,把創建農業標準化示範縣(農場),建設科技示範場、優糧工程基地和無規定動植物疫病區等與推進農業品牌化有機結合起來。要大力推行産地標識管理、産品條形碼制度,做到質量有標準、過程有規範、銷售有標誌、市場有監測,打牢農業品牌發展的基礎。
(二)著力推進農業産業化,培育農業品牌經營主體。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和農業行業協會是農業品牌經營的主體和核心。各地要培育、扶持有較強開發加工能力和市場拓展能力的龍頭企業,要圍繞優勢主導産業,建立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引導企業與農戶之間建立更加穩定的産銷合同和服務契約,實現小生産與大市場的有效對接。
(三)加快發展無公害農産品、綠色食品和有機農産品,提高品牌農産品質量。開展無公害農産品、綠色食品和有機農産品認證,是農業品牌化工作的重要內容。要在維護信譽的前提下,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要按照“統一規範、簡便快捷”的原則,大力發展無公害農産品,加快産地認定和産品認證步伐。要依託優勢農産品産業帶建設,加快發展綠色食品。有機農産品要遵循國際通行規則,按照有機農業生産方式,根據農業資源優勢和國際市場需求健康發展。
(四)鼓勵支持農産品商標註冊,促進農産品品牌上市。推進農産品商標註冊是農業品牌化工作的重要環節。要增強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經紀人、農戶等生産經營主體的商標意識,鼓勵支持農産品商標註冊。要特別重視擁有自主知識産權和特色農産品的商標註冊工作,防止商標的惡意搶注和侵權行為。要增強工作的主動性和預見性,加強與工商部門的協調與溝通,切實幫助農産品生産經營主體解決在商標註冊和商標保護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五)積極開展名牌農産品推薦認定,樹立品牌信譽和形象。名牌農産品認定工作是現階段推進農業品牌化工作的重要內容,是支持做大做強名牌農産品和保護知名品牌的重要措施。我部將在各地工作的基礎上,組織開展名牌農産品評選認定工作。各地要切實推進省級名牌農産品的評選認定。工作中要遵循無償、自願、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規範程序,明確資格條件和要求,努力提高名牌農産品評選認定的公信力和權威性。要對現有品牌進行整合,切實解決“多、亂、雜、弱、小、散”的現狀,要通過評選認定,推出一批影響大、效益好、輻射帶動強的名牌農産品。
(六)加大營銷推介力度,提高市場影響力。品牌的營銷推介是將品牌優勢轉變為市場優勢,實現品牌效益的重要措施,也是政府部門為農服務的一項重要職責。對認定的名牌農産品,各地要積極主動,通過展示、展銷等活動,利用電視、廣播、報紙、網絡等媒體,推介品牌,宣傳品牌,擴大名牌農産品知名度。要加大農産品專業市場建設力度,增強市場服務功能。有條件的地方要推進名牌農産品專銷櫃、專業市場建設。
(七)強化監督管理,確保農業品牌化工作健康發展。依法保護品牌,維護品牌的質量、信譽和形象,是保障農業品牌化工作健康發展的關鍵。各級農業部門要建立健全相關法規制度,加強監督檢查,對違法違規者要及時曝光,依法懲處,對恪守信用者要表彰獎勵。品牌主體要強化自律意識,切實加強品牌質量保證體系與誠信體系建設,不斷提高産品質量和經營管理水平,依法經營品牌,自覺維護品牌形象。
四、加強組織協調,落實各項措施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推進農業品牌化工作是“農産品質量安全綠色行動”的重要內容。各級農業主管部門要從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高度出發,進一步提高認識,轉變觀念,以提高農産品競爭力和增加農民收入為目標,明確工作機構,改善工作條件,把推進農業品牌化工作納入工作日程。
(二)強化責任,完善機制。推進農業品牌化工作是新階段的一項重要任務。各級農業主管部門要加強政策引導,發揮主動性和創造性,建立完善工作機制,科學規範品牌經營。要創造條件,從人才、資金、稅收等方面予以支持,充分調動企業和生産經營者創建農業品牌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對業績突出的地方、單位和個人,要及時給予表彰鼓勵。
(三)加強溝通,形成合力。農業品牌化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各部門的支持和幫助。各級農業主管部門要主動加強與相關部門之間的溝通與協調,積極爭取發改(計劃)、財政、科技、工商、稅務、質檢等部門的理解和支持,充分爭取和利用好各種社會力量,儘快形成“政府推動、企業主動、市場拉動”的良性互動格局,共同促進農業品牌化發展。
二○○六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