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政部關於2006年部門預算按照政府收支分類改革方案進行數據轉換工作的通知》(財預[2006]47號)要求,國家林業局根據《政府收支分類改革方案》、《2007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預算編制和審核的基本程序,對財政部批複國家林業局的2006年部門預算完成了新舊科目數據轉換和上報工作。
根據財政部在2006年中央部門預算數據轉換中“平衡口徑不變”、“管理模式不變”、“數據和編制方法不變”的轉換基本原則,國家林業局以財政部批復的2006年國家林業局預算數據為基礎,從基層單位開始編制,逐級匯總,最終形成按新科目體系編制的部門預算。
轉換前國家林業局預算數據涉及《2006年政府預算收支科目》中一般預算支出科目10大類,包括:01類基本建設支出、05類科技三項費用、08類林業支出、13類教育支出、14類科學支出、16類其他部門的事業費、18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支出、21類行政管理費、22類外交外事支出和61類其他支出。
轉換後國家林業局2006年預算數據涉及《2007年政府預算收支科目》中支出功能分類科目6大類,包括:202類外交、205類教育、206類科學技術、208類社會保障和就業、213類農林水事務和229類其他支出。
林業局完成2006年部門預算的批復工作
根據《財政部關於批複國家林業局2006年部門預算的通知》(財預[2006]170號)精神,4月26日,國家林業局完成對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林業廳(局),內蒙古、吉林、龍江、大興安嶺森工(林業)集團公司,各有關司局,各直屬單位及有關院校的2006年部門預算批復工作,目前,預算批復文件已發送各有關單位。
為加強預算管理,預算批復重申了對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的管理要求,並對林業支出項目批復了具體支出內容及要求。預算批復要求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林業廳(局),內蒙古、吉林、龍江、大興安嶺森工(林業)集團公司接到批復通知後,應于15日之內將所屬單位預算批復完畢。並在批復完畢後的5個工作日內將所屬單位預算批復結果一式兩份以正式文件上報國家林業局備案。不報送預算批復文件的單位國家林業局將不予撥付資金。
國家林業局對2006年部門預算的及時批復,為各部門、各單位及時佈置和開展2006年各項工作提供了強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