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一些地方隨意擴大水利工程水費徵收範圍,或層層加價、搭車收費或強行平攤水費,農民群眾反映強烈。安徽省政府日前下發通知進一步明確,徵收水利工程水費必須嚴格限定在水利工程受益範圍內的有效灌溉和排澇區,各地要嚴格規範農村水利工程水費徵收管理。
水利工程水費徵收標準進一步規範。從今年起,取消基本水費,一律實行計量收費,並由過去的實物計徵改為貨幣計徵。水利工程灌排區按渠首引進的水量收費,水庫和引水灌區,每百噸5.60元;機電提水灌排區,一級站提水按水庫和引水灌區標準計收,多級提水每千噸米加收1.45元。從水閘控制的河道、湖泊中提取灌溉用水,按實際取水量收費,每百噸按0.50元標準計收。
通知要求,要認真核定農業生産用水定額,積極改進農村水利工程水費徵收方式。對電力灌排收費,要嚴格實行水、電分開計收。受益地區農戶可按受益面積實行預交費,但預交額每畝不得超過5元,年底結清,多退少補。(記者吳曉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