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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上海兩市海洋經濟發展規劃通過專家評估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6月1日   來源:發展改革委網站

    2003年5月國務院印發了《全國海洋經濟發展規劃綱要》(國發[2003]13號,以下簡稱《規劃綱要》)。為落實和推進《綱要》的實施,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海洋局印發了《關於編制省級海洋經濟發展規劃意見的通知》(發改地區[2003]2375號,以下簡稱《意見》),並成立了全國海洋規劃辦公室,組織、協調沿海省、自治區、直轄市編制省級海洋經濟發展規劃。

    上海、天津兩市高度重視海洋經濟發展和《海洋經濟發展“十一五”規劃(草案)》的編制工作,在認真分析各自海洋經濟現狀、有利條件和存在問題的基礎上,確定了今後5年海洋經濟發展的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編制完成了規劃(草案)。5月23日,全國海洋規劃辦公室在京召開了《上海市海洋經濟發展“十一五”規劃(草案)》和《天津市海洋經濟發展“十一五”規劃(草案)》評估會。

    天津是中國北方最大的沿海開放城市和直轄市,腹地廣闊、地理、區位條件優越,海洋資源較為豐富,海洋經濟發展具有較好的條件。天津提出要以科技創新為先導,以改革開放為動力,以濱海新區開發開放為契機,充分發揮比較優勢,統籌規劃,突出重點,優化佈局,合理開發利用海洋和海岸帶資源,有效保護海洋環境,積極調整提升傳統海洋産業,培育壯大新興海洋産業,把天然的臨海優勢儘快轉化為現實的海洋經濟優勢,使海洋經濟成為該市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撐力量和新的經濟增長點。到2010年,把天津建成海洋科技開發和産業化基地、國家級石油化工基地、重要的海洋化工基地和海水淡化與綜合利用示範城市,努力成為全國海洋經濟發展強市之一。

    上海提出,緊緊圍繞增強國際競爭力這一主線,根據建設國際經濟、金融、貿易、航運中心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國際大都市的需要,加強宏觀調控,完善機制體制,以科技進步為發展動力,加快海洋産業和佈局結構的優化和調整,推動海洋高科技産業和海洋新興産業的發展,促進海洋科技與海洋産業的聯動,提高海洋事業發展水平,加強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實現海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不斷提高海洋經濟對上海發展的貢獻率。到2010年,基本確立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地位,把上海初步建成國際上具有重要影響的船舶研發製造基地和我國海洋工程技術資金積累研發製造基地,使海洋産業成為上海國民經濟的重要支柱。

    評估會由評估委員會主任、國家海洋局原局長張登義主持。來自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土開發與地區經濟研究所、國土資源部地質科學研究院、國家海洋局海洋發展戰略研究所、華東師範大學、國家海洋信息中心、國家海洋環境監測中心等單位的院士和專家,認真聽取了兩市的《規劃》編制報告和評估技術報告,聽取了與兩市相鄰的浙江、江蘇和河北代表的意見,對《規劃》進行了認真審議和評估。

    專家認為,《規劃》在分析上海、天津兩市海洋經濟發展的主要成就、面臨形勢的基礎上,制定了海洋經濟發展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發展目標,提出的發展經濟的總體構想、區域佈局和發展重點等基本符合兩市海洋經濟發展趨勢。同時,專家建議上海進一步發揮沿江臨海的區位優勢,充分利用上海長三角地區的廣闊腹地,加強海洋區域經濟的協調與合作,進一步完善《規劃》的有關內容,補充海洋自然條件的綜合評價、海洋産業佈局、海島開發利用、海水利用、防災減災以及重大海洋建設項目的相關內容;建議天津更加突出海洋經濟發展在濱海新區建設總體發展規劃中的重要地位與作用,合理劃分海洋産業,完善海洋經濟區域佈局,突出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和海洋防災減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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