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國一項關於植物農藥國際專利分類(IPC)的修訂提案獲得世界知識産權組織(WIPO)批准。這是我國作為WIPO成員國首次就國際專利事務提出修訂議案並獲得通過的第一個提案。它表明,我國正在由知識産權國際規則的被動接受方、執行方轉變成積極的參與方和制定方,並且開始在知識産權國際舞臺上發揮積極的作用。
2006年5月29日至6月2日,世界知識産權組織(WIPO)國際專利分類(IPC)修訂工作組第15次會議在日內瓦召開。會上,中國國家知識産權局的關於植物農藥的IPC “A01N65/00”細分的修訂提案C432得到批准,成為該局在WIPO通過的IPC領域的第一個修訂提案。國際專利分類是國際統一使用的專利分類法。近年,WIPO對國際專利分類進行了改革,將IPC分成基本版和高級版兩種版本。分別供小的工業産權局及社會公眾使用,和供屬於PCT最低文獻量的工業産權局和大的工業産權局及公眾使用。IPC高級版包括了基本版在內的所有IPC的條目。此次通過的修訂提案包括25個組,全部為IPC基本版,也將被高級版採用。
在IPC領域,一直由美、日、歐主導修訂提案的提出,我國的修訂提案從正式提出至被批准歷時兩年。起初美、日、歐對我修訂提案的必要性表示懷疑,國家知識産權局與德國局、英國局、美國局、日本局、歐洲局、瑞典局以及WIPO國際局等各方多次磋商,最終使修訂提案獲得通過。
我國在傳統知識方面極具特色,其中植物農藥專利文獻量佔很大比例。截至2006年3月31日,全世界的植物農藥專利文獻量為5,112 件,僅中國的文獻量就達1,096 件。鋻於上述情況,且考慮我國在植物農藥方面的悠久歷史,急需對IPC中涉及植物農藥的“A01N65/00”進行細分類, 以滿足該領域專利文獻檢索的需求。為此,國家知識産權局專業人員于 2002年提出對“A01N65/00”植物農藥進一步細分類的設想。2004年11月,在WIPO IPC修訂工作組第12次會議上,國家知識産權局正式向WIPO提交“IPC- A01N65/00(植物農藥)修訂請求”,隨後WIPO予以批准、立項,並指派SIPO為項目負責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