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2006年3月28日頒布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有關規定,近日保監會核準了第二批共12傢具備從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業務資格的保險公司。
這12家保險公司分別為:安邦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華聯合保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華安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天安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太平保險有限公司、上海安信農業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安華農業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都邦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華農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天平汽車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民安保險(中國)有限公司。
按照《條例》規定:“未經保監會批准,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從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保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目前,保監會就保險公司交強險業務資格核準工作已全部完成,對所有獲批的公司,保監會將在中國保監會網站以及中國保險報、金融時報等中國保監會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上對外公示。
注:民安保險(中國)有限公司日前得到保監會批准,作為中資保險公司管理,且該公司已正式辦理了《經營保險業許可證》變更手續,經保監會核查,該公司符合從事交強險業務資格的條件。就此,保監會共批復可以從事交強險業務資格的保險公司2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