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日報訊(記者周遠)日前,河北省委宣傳部、省司法廳、省人事廳、省總工會、省法制宣傳教育領導小組辦公室作出決定,表彰全省“四五”法制宣傳教育先進縣(市、區)、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2001年至2005年,河北省各級各部門緊緊圍繞黨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圍繞“四五”普法規劃提出的“兩個轉變、兩個提高”的工作目標,採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實,使憲法和國家基本法律得到較大範圍的普及,廣大公民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得到普遍增強,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規範化軌道,在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全面推進依法治省中發揮了重要的基礎性作用。
決定指出,在“四五”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中,各地、各部門涌現出一大批創新務實、愛崗敬業、成績突出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為激勵先進,進一步推動第五個五年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深入開展,決定授予正定縣等16個縣(市、區)“河北省法制宣傳教育先進縣”稱號;授予石家莊市財政局等60個單位“河北省法制宣傳教育先進集體”稱號;授予高志剛、辛強等63名同志“河北省法制宣傳教育先進工作者”稱號,屬於省直單位的同志給予記二等功,市、縣的同志享受市級先進工作者、勞動模範待遇;授予羅紅麗等90名同志“河北省法制宣傳教育先進個人”稱號,並給予記三等功。
決定號召,各地、各部門、各行業和廣大幹部群眾要以受表彰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為榜樣,在河北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按照“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深入學習宣傳鄧小平民主法制理論,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努力實踐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基本方略,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第五個五年法制宣傳教育規劃,振奮精神,團結向上,發揚成績,開拓進取,努力實現新世紀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新發展,為維護社會穩定,實現“十一五”規劃和構建和諧河北作出新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