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政府決定,從2006年春季起,對在縣級區、市所屬城市學校就讀的義務教育階段農村戶口學生免收學雜費。這是記者近日從省財政廳獲得的消息。
2005年12月24日,國務院出臺了《關於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通知》,決定逐步將農村義務教育全面納入公共財政保障範圍,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項、按比例分擔的農村義務教育改革新機制,全部免除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對貧困家庭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並補助寄宿制生活費。同時,提高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公用經費保障水平,建立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校舍維修長效機制。
雲南省委、省政府對這一工作高度重視。在全面落實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基礎上,針對在城市學校就讀的義務教育階段農村戶口學生尚未享受到免收學雜費政策的實際,雲南省政府決定,對全省115284名在縣級區、市所屬城市學校就讀的義務教育階段農村戶口學生,與在農村和縣鎮學校就讀的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同步享受免收學雜費政策。 (記者 成淇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