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交通部轉發國務院安全生産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做好汛期安全生産工作的緊急通知》,要求交通系統認真落實汛期交通安全生産的各項安全保障措施,把汛期安全生産工作融入到平安交通的建設中去,確保各項措施真正落實到位。
交通部要求,各單位、各部門要結合目前正在開展的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專項整治、水上危險品運輸專項整治、車輛超限超載治理、臨鐵公路安全專項整治等活動,認真排查交通運輸各環節的事故隱患,及時督促整改。同時按交通部《關於做好汛期災害防禦工作的緊急通知》要求,做好交通秩序維護工作,保障交通運輸的安全暢通,確保重要物資的運輸需求。
各單位、各部門要儲備充足的應急物資,加強與水文、氣象部門的聯絡,密切關注颱風、強降雨、山體滑坡等突發性災害對水路、公路運輸生産的影響,做到早預防、早準備。加強應急救援工作,海上專業救助力量要加強動態值班,一旦出現險情,迅速進行處置,實施有效救援,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程度。(中國交通報 聞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