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醞釀已久的廣東省新的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方案正式出臺。廣東省政府召開新聞發佈會公佈,本次調整的最低工資標準簡化為五類,最高一檔為780元/月,較此前最高一檔增加96元,最低一檔為450元/月,較此前最低一檔增加98元。各市採用哪類標準,由省政府直接指定,廣州為780元/月。新標準從9月1日起實施。
按照廣東省政府和深圳市政府頒布的標準,目前深圳、廣州最低工資標準居全國前兩位。深圳特區內810元/月,特區外700元/月,廣州為780元/月。
最低小時工資2.69元
據公佈,月最低工資標準一類為780元,折算的小時標準為4.66元(適用廣州);二類690元,小時標準4.12元(珠海、佛山、東莞、中山);三類600元,小時標準3.59元(汕頭、惠州、江門);四類500元,小時標準2.99元(韶關、河源、梅州、汕尾、陽江、湛江、茂名、肇慶、清遠、潮州、揭陽、雲浮);五類450元,小時標準2.69元(部分縣、縣級市)。
另外,深圳市按《深圳經濟特區最低工資條例》執行。深圳市最低工資標準從今年7月1日起大幅提高,特區內最低工資為810元/月;特區外寶安、龍崗兩區最低工資為700元/月。2006年度最低工資執行時間為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
而目前,上海最低工資標準為690元/月,北京640元/月。
標準接近或超過當地職工平均工資的40%
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廳長方潮貴在新聞發佈會上説,這次最低工資標準提高幅度較大。廣東從1994年建立最低工資保障制度以來,7次調整了最低工資標準,並不是像一些媒體説的12年才提高了68元,因為1994年的最低工資才352元。本次調整是提高幅度最大的一次,全省平均增長17.8%,最高的增長32.6%。調整後大部分地區的最低工資標準接近或超過當地職工平均工資的40%,標準水平目前居全國前列。
據了解,這次最低工資標準類別減少。將原來的7類標準減少為5類標準,並直接指定標準。方潮貴説本次調整由省政府直接指定各市的最低工資標準,對於市轄縣(含縣級市)經濟發展水平與市區差距較大的,可選擇比本市低一類的標準執行。改變了以前各市自行從省頒標準中選擇一至兩個執行的做法。
專家視點
廣東實現産業升級正逢其時
為了充分發揮最低工資標準的保障作用,提高廣東省低收入職工的收入水平,廣東省決定對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將會對廣東的經濟發展産生什麼樣的作用和影響呢?記者採訪了“廣東省最低工資研究”課題組專家暨南大學社會學系教授韓兆洲,他認為,借此機會,廣東實現産業升級正逢其時。
最低工資標準根本不是多數企業考慮的問題
韓兆洲告訴記者,前段時間,廣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與暨南大學組成“廣東省最低工資研究”課題組,對全省12個地區的最低工資制度執行情況、存在問題、最低工資與經濟發展水平等問題進行了為期半年的廣泛的調查,共訪問企業600多家。調查表明,如果企業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話,對企業生産經營影響不大。
有67.4%的企業負責人認為,最低工資標準不是企業家投資時考慮的重要因素,最低工資標準對投資者總的來説影響較小。投資者在作出投資決策前,會綜合考慮各方面的情況,如自身優勢、投資環境、行業發展前景等等,而不是僅僅考慮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是否較低。
有利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
針對目前社會上有不少人認為,最低工資的提高會降低企業核心競爭力的問題。韓教授分析,其實,企業核心競爭力影響因素中,最低工資標準不是最核心、也不是最關鍵的。即使它的提高會對企業核心競爭力造成影響,這種影響也是以正面居多。因為合理提高最低工資標準,企業招工標準相應提高,會産生提高勞工素質、提高勞動生産率、保證勞工供給、協調勞資關係等等一系列正面效應,也會在更高層次上降低勞動力成本。
韓教授透露,他們在調查中發現,目前珠三角不同程度的“民工荒”,主要就發生在工資水平低、生活待遇差、工作環境惡劣、工作時間長的勞動密集型企業。
有利淘汰落後企業
對於調整最低工資是否是淘汰落後産業的最好手段的問題。韓教授提醒,提高最低工資標準,有利於淘汰一些效益低下的産業,尤其是勞動密集型産業,以此為契機,將這部分産業轉移到落後地區,促進産業結構優化升級,為國際産業轉移的承接打下堅實基礎,實現從過去單純的加工基地向製造、研發、服務綜合基地轉變,最終達到生産發展、生活富裕和生態良好的目的。
提高最低工資標準不會影響廣東競爭力——訪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相關負責人
提高最低工資標準,是否會影響廣東的競爭力?調整最低工資後,産業是否會發生轉移?調整後的最低工資標準是否已達到國際通行的最低標準?記者與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廳長方潮貴、勞動工資處處長黃林琰進行了對話。
記者:提高最低工資標準,會否影響廣東的競爭力?
方潮貴:提高最低工資標準,不會給企業經營帶來沉重包袱,影響廣東的投資環境和競爭力。因為工資一般佔成本的百分之十幾,這樣對成本影響不大,如果工資佔成本過高,這種低檔次的勞動密集型的産業應該淘汰。廣東經濟發展到現階段,要繼續保持競爭優勢,産業結構必須升級。這不能再靠大量低工資的勞動密集型産業,靠的是大力發展高新技術産業和進行技術創新,而技術先進、創新能力強的企業都是資金技術密集型的。通過提高最低工資標準,有利於引導企業向這一方向發展,增強競爭力。
記者:如果廣東提高最低工資標準,企業會不會轉移到其它地區?
黃林琰:對投資者而言,工資水平只是投資環境的一方面,産業集群和産業鏈條的發育程度等已越來越重要,廣東這方面的優勢相當明顯,受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的影響也不大。如果有企業因為勞動力成本提高而轉移到內地,這種産業的梯度轉移也正是好事。
記者:深圳有學者認為,全國沒有一個省市的最低工資達到國家要求,即當地月平均工資40%—60%的標準。你如何看待這一點?
方潮貴:實際上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作為一種保護勞動者權益、促進産業升級具有較大意義,是一種政府行為。廣東每年經濟都在發展,工資會隨著提高,因為工資在招工中有很大的制約作用,不提高工資就會招工難,單純討論其是否達到“當地月平均工資40%-60%”有一定的局限性。之所以部分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相比平均工資偏低,是因為我們的“平均工資”統計上多是城鎮的固定工,較少考慮農民工的收入。
記者:最低工資標準提高了,單位和個人的社保繳費會否水漲船高?社保相關待遇是否也會跟著變化?
黃林琰:按照規定,社保繳費的基數是有上限和下限的,如養老保險就規定上限為當地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300%,下限為60%。按廣州市上年度月社會平均工資2820元計算,下限為1692元,即個人最低要按這一數字為基數計算繳費金額,因而從社保繳費來看,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基本沒有影響。
記者:有些企業按計件來制定工人工資,按計件算的話怎樣與政府制定的最低工資接軌?
黃林琰:計件工資與最低工資標準也不矛盾,企業不能以此來抵制最低工資標準,低於最低工資標準就是不合法,如果這個企業有25%的人按計件得不到最低工資標準就不能按計件算工資。
記者:怎樣保證最低工資標準的執行?
方潮貴:勞動部門要加強監督的力度,今年8月份,省人大也要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記者 劉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