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工商總局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工商部門按照國家工商總局、農業部、國家發改委制定的《關於進一步規範農資市場秩序工作方案》的要求,進一步規範農資市場秩序,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農資坑農害農和哄抬農資價格的違法行為,保護農民利益和促進農民增收。
《方案》指出,各地要認真按照中紀委《分工意見》的要求,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加大農資市場監管和價格調控力度。一要嚴格農資生産經營主體的市場準入。重點檢查其前置審批證件是否有效、經營資格是否合法等,對未取得前置審批許可、營業執照的堅決予以取締。二要嚴格農資商品的市場準入。對需要經過審定、審批、登記或許可的農資産品,要嚴格執行有關條件、程序和標準,嚴禁降低標準或越權審定審批。三要加強農業生産資料市場管理。集中力量對農資生産、銷售相對集中的地區及批發市場、專業市場和集散地,特別是縣、鄉、村農村集貿市場進行重點檢查;結合重要農時、季節開展拉網式檢查。四要加強農資商品的質量監測工作。對群眾反映較多、問題突出的區域、市場、産品和企業實施重點監測。五要打擊農資價格違法行為。要充分運用提醒、勸阻、告誡等方式,引導農資經銷者加強自律,實行明碼標價,做到誠信經營。六要狠抓案件查處工作。七要加大對農資廣告的監管力度。八要推行農資企業誠信建設。督促農資生産經營單位建立經銷臺賬,實現可追溯管理。充分發揮行業組織自律作用,提倡和引導在行業內部推行守法經營、質量公開承諾制,樹立誠信經營意識。九要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方案》要求,各地工商部門要以開展“紅盾護農”行動為重點,嚴厲查處流通領域種子、農藥、肥料和農機具及其配件等農資商品的違法違規行為,積極探索農資市場監管長效機制,切實保護農民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一是認真落實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嚴肅查處農資市場監管工作中的失職瀆職行為,堅決防止不落實甚至推諉塞責等現象發生。二是建立部門協商機制,強化組織協調。三是建立信息溝通機制,加強配合,形成監管合力。四是依法行政,公正執法。要嚴格辦案程序,正確把握政策界限,注意區分違紀違規行為與違法犯罪行為,堅持寬嚴相濟、處罰與教育並重的原則,依法嚴厲打擊違法行為。(中國工商報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