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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陽光工程兩年培訓7萬人 轉移勞動力6.2萬人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7月18日   來源:新疆日報

    新疆自治區實施陽光工程的兩年中,共培訓農民7萬餘人,使6.2萬農民實現了就業轉移。

    陽光工程是農業部等中央六部委在2004年開始組織實施的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工程。自治區當年便完成示範培訓3萬人,實現就業26782人,就業率達89%。2005年全區工程項目轉移培訓4萬多人,實現就業轉移35452人,就業率達88.3%。2006年全區安排40萬人次農民進行勞動技能培訓,其中享受陽光工程的有4萬人。中央財政按照每人180元—200元標準共提供800萬元的補助資金,仍然以培訓機構降低學費的形式補助。

    今年農業部要求陽光工程就業率要達到85%以上。為了完成這個目標,自治區各地州項目縣採取了訂單定向型培訓、校企聯合培訓、補缺性短期培訓和推介服務型培訓等多種培訓方式,職業技能培訓內容按照市場需求和用人單位具體要求開展,保證學員參加培訓時間最低不少於15天,並逐步擴大了技術含量高、培訓時間長的專業培訓比例。烏魯木齊縣農廣校僅今年上半年就分別在水西溝鎮舉辦了5期、在哈薩克族農戶聚集的托裏鄉舉辦了2期、在烏市水磨溝區七道灣鄉舉辦了1期農(牧)家樂烹飪家庭小炒班。小炒班每期都是“人滿為患”,“畢業生”供不應求。(李勁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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