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河南省衛生廳和省發改委聯合召開新聞發佈會宣佈,從8月1日起,正式啟動醫院付費制度改革試點工作,30個病種將實行按病種付費。
單病種最高限價付費降低費用20%
河南省衛生廳規財處處長李紅星介紹説,目前世界各國就醫付費方式,主要有按項目付費、按病種付費等形式。其中按項目付費最為普遍。我國現行的就是按項目付費。它的特點是按患者在就醫過程中發生的檢查、檢驗、治療、住院、手術、用藥、醫療材料等具體項目分別計費,最大限度地考慮了患者的個體差異,但不利於控制醫療總費用。一些醫療機構通過多做檢查和選用高價藥品等手段,人為增加了患者負擔。
為切實解決群眾看病貴問題,省衛生廳和省發改委組織專家經過幾個月的深入調查和論證,決定開展按單病種收費的試點工作。首批選擇了新鄉醫學院第一附屬醫院、焦作市第二人民醫院和信陽市第六人民醫院等三家不同級別的醫院進行試點。選擇了正常分娩、冠心病、單純性闌尾炎等30個常見病種,實施單病種最高限價付費。據對醫院近3年的病例抽查,核定的價格比醫院現行的實際收費水平降低20%左右。
以正常分娩為例,省級三級醫院最高只能收取1100元,如果因醫院濫用好藥,或者人為增加檢查項目,導致費用超過1100元,超出部分必須由醫院負擔。
醫療質量不會下降
河南省衛生廳有關人士説,從今年4月開始,省衛生廳組織了大批醫療專家,抽查檢測了試點醫院3年的相關病例,根據這30種常見病的正常治療程序,核定了嚴格的治療臨床路徑。試點醫院必須按照省衛生廳核定的治療程序和用藥規範,對患者實施救治。省衛生廳還專門成立了技術監督檢測專家小組,監督檢查試點醫院是否嚴格按照核定的治療臨床路徑對患者進行救治。
個別費用另有規定
由於患者的病症千差萬別,所以在30個病種價格中,有部分費用是否發生無法確定,還有個別特殊醫用材料價格差別很大,及患者存在不同選擇,難以包括在病種價格中。因此,省衛生廳和省發改委規定,血液、血製品和組織器官移植的供體、部分病種中個別特殊醫用材料等可收取相關費用,其價格按照國家和我省現行政策執行。據了解,在30個病種中,只有慢性腎功能衰竭伴尿毒症、器官支架置入術等7個病種存在這種現象。這些病種患者在治療過程中所需的免疫抑製劑、支架、封堵器械、顱骨鎖、補片等需另外付費。(記者苑海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