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錦州市一房屋出租人張女士,因沒有按照規定查看和登記房屋承租人的有效證件,為所謂的美容院騙錢提供了場所,也給公安機關偵破案件帶來了困難,張女士因此被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罰款500元。
今年上半年,在遼寧省開展的出租房屋和流動人口清理整頓工作中,像張女士一樣因違規出租房屋而受到處罰的共有80余人。
在7月25日遼寧省政務公開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省政府糾風辦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省公安廳治安管理總隊負責人介紹,由於近年來遼寧省流動人口總量快速遞增,在出租住房方面存在著治安隱患,因此,從今年年初開始,省公安廳在全省部署開展了出租房屋和流動人口清理整頓工作。據統計,這次為期5個多月的出租房屋和流動人口清理整頓工作,共登記出租房31.2萬戶,登記流動人口120.6萬人,全省共破獲刑事案件3312起,查處治安案件4062起,抓獲各類犯罪嫌疑人員811人。
為鞏固已取得的成績,遼寧省公安廳要求各地派出所在今年下半年進一步完善派出所人口管理制度,加強對轄區內的實有人口,特別是流動人口,城市的人戶分離人口,以及境外來華居留人員的登記和管理,開展寫字樓、公寓、賓館飯店入住人員的登記管理工作,對外來人口和出租房屋逐一進行登記。各派出所要建立轄區內流動人口管理登記簿,實現出租房屋和流動人口、重點人口微機錄入管理制度。
這位負責人強調,今年3月1日,我國的治安處罰法已經實施,對出租房屋的管理比照公共場所的經營來管理。遼寧省城鄉居民個人所有的房屋出租給單位或個人,要主動向當地公安派出所申報登記,這種登記不需要上繳費用。
新聞發佈會上,省政務公開辦和省政府糾風辦負責人強調,加強對流動人口的管理,是加強社會治安的需要,也是維護流動人口權益,特別是維護農民工權益的需要。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從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做好流動人口管理工作;要樹立全局思想,各負其責、密切配合、綜合治理;要嚴格執法,規範執法,防止亂收費、亂罰款行為的發生。(記者 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