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兩基”攻堅領導小組辦公室在京召開專門會議,對“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工程”(以下簡稱“寄宿制工程”)工作相對滯後的甘肅、雲南、青海、山西、安徽、河南六省實施問責。
此次會上,國家“兩基”攻堅辦有關負責同志與六省“兩基”攻堅辦負責同志一起深入分析了各省“寄宿制工程”進展較慢的原因。據教育部有關負責人介紹,原因主要有二:一是主觀原因,部分省份對項目縣指導不力;一是客觀原因,一些西部省份由於自然條件限制,交通不便,運輸困難,施工期短,導致前期招標等工作方面存在困難。與會人員還就下一步如何整改提出了明確意見。
據悉,此項問責制度是國家“兩基”攻堅辦為督促各地工作進度,于2005年開始建立並實行的。主要內容是,根據“寄宿制工程”雙月報表統計數據,對中西部各省工程進度進行排名,凡位次靠後、進度緩慢的省份,要求其“兩基”攻堅辦主任來京説明原因及改進措施。此項制度的實施,有效地強化了各地責任,促進了“寄宿制工程”的進展。
【背景資料】
寄宿制工程
從2004年到2007年的4年時間內,中、西部23個省、市、自治區新建、改擴建學校7727所,其中小學2579所,初中4381所。這些項目學校覆蓋953個縣(市、區、旗、場),其中西部地區404個(含新疆生産建設兵團38個團場)。工程完成後,上述項目學校將增加學生165萬人,增加寄宿生204萬人,中、西部地區義務教育規模明顯擴大。
“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工程”項目學校建設要堅持“牢固、實用、夠用、方便學生學習和生活”的原則,必須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序,堅持先勘察、後設計、再施工的原則,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履行報批手續,新建和改擴建後的校舍最低使用壽命必須保證在50年以上。要按照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建設管理的法律法規,嚴格項目管理,建立質量目標責任制。(中國教育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