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5日召開的海南省村級組織活動場所建設工作會議上,省委常委、組織部長方曉宇説,海南省將在3年內投資4900萬元,分兩期解決全省627個行政村無活動場所問題。
方曉宇指出,幫助村級組織解決無活動場所問題,是黨中央為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作出的一項重要決策,是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一個重大舉措,各級黨組織要站在鞏固黨在農村的執政地位、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的政治高度來抓好這項工作。
據悉,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這次村級組織活動場所建設採取由地方財政為主、中央財政適當補助和黨費給予適當支持的辦法進行。這次由中央財政拿出專項資金直接支持村級組織活動場所建設,建國以來還是第一次。海南省列入建設的627個村是經過認真調查核實和按照標準確定的。首批列入建設計劃的420個村級組織活動場所將在2007年底完成,第二批場所預計在2008年全部竣工。
全省村級組織活動場所達標率僅58%
據海南省組織部門近期進行的調查摸底,全省2532個建制村中,村級組織有活動場所且達到規定面積等標準的有1469個,佔建制村總數的58%。其中三亞、澄邁、瓊海、海口、樂東5市縣,村級活動場所達標比例達到了70%以上。
但是,由於海南省一些地方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相對滯後,財政扶持的力度不大,部分村級組織無室辦公和在危房、破爛房辦公的問題還十分突出。目前全省仍有115個建制村完全沒有辦公場所,有157個村辦公場所是租借他人的,有288個村是在危房和破爛房裏辦公,有141個村辦公場所面積在50平方米以下。
村級組織場所建築面積原則上按90平方米控制
根據《全國村級組織活動場所建設項目實施方案》的要求,每個村級組織場所的建築面積原則上按90平方米控制。各市縣和農墾總局在編制項目時,可根據行政村大小等因素進行內部調整,但建設項目合計總建築面積不得突破平均每個90平方米的標準。
村級組織活動場所單位面積造價原則上按每平方米780元控制。
首批村級組織活動場所建設投資3284萬元
海南省首批建設的420個村級組織活動場所,共需資金3284萬元。其中由中央補助給海南省的資金617萬元,需海南省地方財政配套的資金2667萬元。
據介紹,需海南省地方財政配套的2667萬元資金將由省級財政和市縣財政分別籌措。其中,5個國家貧困市縣和6個省定貧困市縣所需地方財政配套的土建資金,全部由省財基建資金統籌考慮;海口市、三亞市和農墾系統所需地方配套土建資金分別由兩市和農墾總局自籌;其餘市縣所需土建資金,由省財基建資金安排70%,市縣自籌30%。此外,村級組織活動場所傢具及辦公用品配置資金全部由省財政安排。(記者黃尚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