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教育部近日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強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完善食品衛生管理制度和工作機制,有效預防學校食物中毒和腸道傳染病發生,保證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今年秋季學校開學前後,各地衛生、教育部門要組織力量對學校食堂和學生餐生産單位進行全面監督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加強指導,責令限期整改並對整改情況進行跟蹤檢查,對整改後仍達不到要求的,衛生行政部門要依法進行行政處罰。
通知要求,要在學校食堂全面實施食品衛生量化分級管理制度;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按照《食品衛生許可證管理辦法》和《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衛生規範》,加強和規範學校食堂及小賣部食品衛生許可證的申請與發放;加強對學校承包食堂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工作的監督與指導;強化學校新建、改建和擴建食堂的預防性衛生監督工作;加強培訓工作,落實食品衛生管理員制度。
近年來各地衛生部門和教育部門密切合作,在建立健全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食物中毒報告制度與責任追究制度,加強對學校食品衛生的監督檢查力度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是,仍有一些地方和學校對食品衛生工作不重視,學校食品衛生管理水平低下,特別是對承包食堂疏于管理、缺乏嚴格的承包資質和準入要求,一些農村學校食堂衛生設施簡陋,達不到發放衛生許可證要求,一些地方對學校食品衛生監督不力,特別是對新建、改建食堂缺乏預防性衛生監督或未嚴格按照有關要求進行審核等。
衛生部新聞辦公室
二〇〇六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