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府在杭召開的全省土地調控暨地質工作會議強調,浙江省將認真貫徹《國務院關於加強土地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進一步加大力度,有針對性、有實效性地做好土地調控和管理工作。
會議要求各地、各部門要從全局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土地調控的必要性,從保護農民合法權益、促進社會穩定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土地調控的緊迫性,在思想上、行動上堅決與黨中央、國務院保持高度一致,依法管好用好土地。
土地管理和耕地保護責任制度將進一步完善。浙江省將完善和落實省、市、縣、鄉四級政府土地管理和耕地保護責任制度,進行量化考核。浙江省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批准後,省政府將重新與各市政府簽訂土地管理和耕地保護責任書,同時建立並嚴格實行問責制,對轄區內發生土地違法案件造成嚴重後果等情形的,追究地方政府負責人的領導責任。
被徵地農民的合法權益將得到進一步保障。市、縣政府必須確保被徵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資金及時足額到位,對保障資金不落實的有關部門將不予批准徵地。對實際用地超過計劃的,將扣減下一年度相應的計劃指標和折抵指標使用額度。
工業用地將全面推行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目前,浙江省工業用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實施辦法,以及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正在制訂中。
土地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將進一步加大。對土地違法案件高發地區和土地執法監察不力,導致大量發生土地違法案件的地區,將進行限期整改。整改期間,有關部門將暫停受理該地區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和報批申請。
會議強調,加強土地調控,嚴把土地“閘門”,並不是要限制發展,而是為了經濟社會又快又好發展,因此要繼續做好“保護、保障、挖潛、維權”工作。要保護好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要努力保障經濟社會發展對土地的合理需求,突出重點,有保有壓,優先保證國家和省重點工程、重大基礎設施、“五大百億”工程、高新技術等項目的用地需求,同時抓緊已批項目的用地報批工作,使具備條件的項目儘快開工建設,儘早取得效益;要提高土地利用水平,對達不到節約集約用地要求、有環保問題、高耗能的項目,不得批准立項和批准用地;要切實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確保被徵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會議還對進一步加強地質工作和推進整頓、規範礦産資源開發秩序工作做了部署。要求各地採取積極有效措施,進一步加強地質工作對經濟社會發展的資源保障能力和服務能力,進一步推動地質勘查工作體制改革,進一步創造地質工作的良好環境,推動我省地質工作更快更好發展。同時要深入推進整頓和規範礦産資源開發秩序工作,確保全省提前一年完成整頓和規範工作任務。
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章猛進出席會議並講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