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浙江省委研究,決定將擬提拔任職的3位同志予以公示,徵求廣大幹部、群眾的意見。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1.反映問題的方式 在公示期限內,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通過來信、來電、來訪的形式,向省委組織部反映公示對象存在的問題。以單位名義反映問題的應加蓋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問題的提倡署報本人真實姓名。
2.要求反映問題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反對借機誹謗誣告。
3.公示時間 從9月13日起到9月19日止,共7天。
4.公示聯絡處室和受理電話 聯絡處室:省委組織部幹部監督室 地址:杭州市省府大樓三號樓
郵編:310025
舉報電話:0571-12380
電子信箱:zjgbjd@zzb.dfdj.gov.cn
中共浙江省委組織部
200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