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交通部部長李盛霖主持召開部務會議。會議通報了對交通部2005年預算執行的審計情況和對審計建議的落實情況,就進一步依法行政、依法理財、完善制度、嚴肅財經紀律和加強財務監管等提出了五項措施。
李盛霖強調,要充分認識做好審計工作是政府部門加強自身建設、推進工作創新的必然要求。交通部作為國家行政機關和預算執行單位,要充分認識用好管好國家資金的責任所在,嚴格執行財政紀律,管好用好各項資金。
李盛霖要求認真落實以下五項整改措施:
一是進一步加強整改工作的落實。各單位要積極落實審計整改措施,主要領導作為整改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和有關部門的負責人要抓好具體整改的落實工作。
二是要強化依法理財、依法行政的觀念。對違反規定的,要堅決予以糾正;對不規範的,要依法進行規範。領導幹部要加強對有關財經法律法規的學習,提高依法理財、嚴格執行財經紀律的自覺性。
三是完善工作制度,認真分析存在問題的原因,查找管理漏洞,制定和完善相應的管理制度,規範工作程序,強化監督制約機制。以這次審計為契機,把加強整改作為改進行業管理、規範財會行為、強化資金監督、加強廉政建設、提商管理水平的新起點。進一步加強內部審計工作力度,為交通事業的健康發展把好資金安全、有效使用關。
四是進一步加強財經紀律的教育和財務知識的培訓。通過組織培訓。提高財務工作人員的業務技能水平。
五是加大財務監管力度。建立領導幹部執行財經紀律責任追究制度,明確貴任,強化約束,把責任落實到部門和崗位。在整改的基礎上建立和完善預防和及時糾錯的長效工作機制,建立嚴格的約束機制。
會議還研究審議了《航道法》(送審修改稿)。
部領導翁孟勇、馮正霖、徐祖遠、黃先耀、楊利民和部內各司局負責同志出席了會議。(來源:中國交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