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國土資源廳日前對地質災害速報制度作了進一步完善,要求將特大型、大型地質災害災情和險情速報時限由原來的6小時縮短為1小時。
速報範圍包括:發生特大型、大型、中型地災災情險情,發生人員死亡和失蹤的小型地質災害災情,避免人員死亡的成功預報實例。其中,成功預報是指對地質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範圍、強度等的預測較為準確,並通過預報降低了災害損失。地災速報應盡可能詳細説明地質災害災情或險情發生的時間、地點、地質災害類型、災害體的規模、可能的引發因素和發展趨勢等,同時提出主管部門採取的對策和措施。
對特大型、大型地質災害災情和險情,省國土資源廳在接到報告後1小時內向省政府和國土資源部報告。對6人(含)以上死亡和失蹤的中型地質災害災情和避免10人(含)以上死亡的成功預報實例,省國土資源廳在接到報告後6小時內向省政府和國土資源部報告。對6人以下死亡和失蹤的中型地質災害災情,省國土資源廳在接到報告後24小時內向省政府和國土資源部報告。(記者 吳美章 通訊員 陳瑛)